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2019年《共青城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组建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属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综合协调。
2、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规划、规范。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提高人口素质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3、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国家卫生体制改革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我市有关卫生体制改革实施管理。
4、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5、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6、原共青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和原共青城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至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1个,包括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10个所属预算单位,所属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共青城市人民医院、共青城市金湖乡卫生院、共青城市甘露镇卫生院、共青城市江益镇中心卫生院、共青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青城市妇幼保健站、共青城市苏家垱乡中心卫生院、共青城市泽泉乡卫生院、共青城市高新区卫生院、共青城市总医院。内设机构:综合股,医政医管药政和法规监督股(中医股、体改股),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健康股(卫生应急股、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股),基层卫生股(规划信息股、科技教育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老龄健康股)。
编制人数小计29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8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04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68人,行政在职人数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57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34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员2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6年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16198.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7.1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上年提前下达上级财政拨款529.06万元纳入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4.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2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上年提前下达上级财政拨款529.06万元纳入预算,各单位人员工资调标、五险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无变化的原因是没有教育收费资金收入;事业收入9828.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6.6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下属医疗机构预计医疗收入减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无变化的原因是没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无变化的原因是没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无变化的原因是没有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5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疾控中心二类疫苗预计接种次数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无变化的原因是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58.33万,减少的原因是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6年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16198.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07.1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上年提前下达上级财政拨款529.06万元纳入预算。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48.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5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86万元;项目支出12550.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7.4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83.0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5.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31.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5.2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1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4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4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198.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4.4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56.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42.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5.3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1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6.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69万元;资本性支出67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12.04万元;其他支出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6年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784.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7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7.2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上年提前下达上级财政拨款529.06万元纳入预算,各单位人员工资调标、五险基数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33%;卫生健康支出5017.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74%;住房保障支出227.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93%。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648.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86万元;项目支出213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3.0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303.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5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0.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8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2.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9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14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万元;其他支出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6年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运行费预算44.93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6.91万元,下降13.33%,下降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下降。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962.5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6.2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下属单位人民医院政府采购预算减少10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8.5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2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5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辆,特种专业基数用车7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0个,涉及资金2057.94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4个。
1、一类-日常运行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根据中共九江市委办公室文件《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办字[2017]32号)文件精神,各级党委和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落实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情况。
2)立项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办字[2017]32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日常运行经费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35.2万元
2、一类-爱卫办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十条财政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预算,负责爱国卫生事业提供必要的专项经费。
2)立项依据:《江西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爱卫办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2万元
3、一类-武装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基层人民武装部高质量发展建设要求,把武装工作经费在年度预算中列支。
2)立项依据:江西省基层人民武装部高质量发展建设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武装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万元
4、一类-健康江西、健康九江专项行动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健康江西”“健康九江”考核要求,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健康江西行动推进专项工作经费,并落实到位。
2)立项依据:“健康江西”“健康九江”考核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健康江西、健康九江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0万元
5、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各地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每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30万元的标准,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1-3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基础设施建设、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
2)立项依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32万元
6、三类-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基本生活待遇,江西省从2009年开始采取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补助。根据赣财社[2013]12号文件精神,县级财政按年人均300至500元防疫岗位津贴对乡村医生进行补助。
2)立项依据:赣财社[2013]12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28万元
7、四类-保基本民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2025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99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做实、做细、做深现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进一步扩大受益人群范围,强化基础性服务项目。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要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考核,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受益。
2)立项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2]21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367.95万元
8、三类-乡村医生养老社会保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赣卫基层字[2016]]11号《关于提高离岗退出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将年满60周岁且从业满20周年乡村医生,已离岗或自愿办理离岗退出手续的,养老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月300元;不愿退出岗位的补贴标准仍然为每人每月80元;提高离岗老年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所需经费,省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分担比例为6:4。根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T第六项第4条:乡村医生竞聘待遇,对受聘乡村医生,解决养老保险,所需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乡村医生在聘用期间,由乡镇卫生院按政策参加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所需资金列入市财政预算。
2)立项依据:《关于提高离岗退出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16]]11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城市乡聘村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共府办字[2023]4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乡村医生养老社会保障经费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84万元
9、二类-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地方配套(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养老保险、阳光助学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共青城市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共府发[2011]1号)文件,给符合条件的一女二女绝育户购买养老保险,财政承担80%,个人自付20%。《江西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实施方案》(人口办字[2009]48号)按省市6:4的比例负担。2016年星子县泽泉乡遗留问题,泽泉乡96年以前纯女户结扎对象养老保险费财政负担。
2)立项依据:《共青城市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共府发[2011]1号)和《江西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实施方案》(人口办字[2009]48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地方配套(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养老保险、阳光助学金)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61.87万元
10、四类-保基本民生-计划生育支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机制的规定的通知》(赣财教[2012]91号)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别扶助制度。
2)立项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机制的规定的通知》(赣财教[2012]91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2.39万元
11、四类-保基本民生-计划生育支出-全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2]3号)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奖励和特殊家庭特别扶助工作。
2)立项依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安排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2]3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全国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9.98万元
12、二类-政府购买服务托育消费券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办好“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根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5]1号)文件,政府采取购买托育服务方式,面向辖区有意愿入托的0-3岁婴幼儿家庭发放托育服务消费券。托育消费券面值为200元/张,每个0-3岁婴幼儿每月限用1张。所需资金由省、县财政按3:7比例分担。
2)立项依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5]1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政府购买服务托育消费券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30万元
13、三类-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卫计委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赣卫家庭发[2017]4号)每人每年1200元。
2)立项依据:《江西省卫计委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赣卫家庭发[2017]4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326.16万元
14、三类-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全省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的实施意见》(赣卫家庭发[2017]8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每人一次性发放5000元的抚慰金。
2)立项依据:《江西省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对全省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发放一次性抚慰金的实施意见》(赣卫家庭发[2017]8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万元
15、二类-病媒生物防治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2021版《国家卫生城镇标准》及《病媒生物防治管理规定》,需要每年对城市病媒生物进行有效防制,同时做孳生地、侵害率调查以及病媒生物监测,以便获得更为精准的病媒生物调查数据,辅助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更为有效开展。
2)立项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指导手册》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病媒生物防治经费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4万元
16、三类-政府购岗人员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保障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岗工作人员经费
2)立项依据: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精神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政府购岗人员经费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2万元
17、三类-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 10 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3]1号)文件,根据普惠托育机构实际招收的托育人数和月数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补助,入托补助所需资金省财政和县财政按3:7共同负担。
2)立项依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 10 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3]1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助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73.58万元
18、二类-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工作的通知》 (赣卫妇幼字[2025]18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工作的通知》(九卫妇幼字[2025]4号)文件要求,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3:7比例分担,九江市、县两级财政承担的部分统一按3:7分担(即省市县比例为3:2.1:4.9)。
2)立项依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工作的通知》 (赣卫妇幼字[2025]18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工作的通知》(九卫妇幼字[2025]4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4.24万元
19、三类-肺癌筛查和早期干预本级配套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根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5]1号)文件精神,将肺癌筛查和早期干预纳入2025年民生实事。
2)立项依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5]1号)
3)实施主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4)实施方案:肺癌筛查和早期干预
5)实施周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19.96万元
20、二类—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有效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市村卫生室顺利实施,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切实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医药多渠道补偿机制,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财社[2012]16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 2023 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药食字(2023)6号〕文件精神村级基药按人均补助10元标准下发,上级按比照县乡村常住人口人均8元,非比照县乡村常住人口人均 6 元拨付,上级与本级配套比例为6:4。2025年按照基层人数5万人计算,本级应配套20万元。
2)立项依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财社[2012]16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 2023 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药食字(2023)6号〕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总医院
4)实施方案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5)实施周期
2026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1、二类—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根据赣府厅发【2010】75号文件精神,在所有乡镇卫生院、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由省级与县级按8:2分担。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我市从2010年起,在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看病的问题。 地方按20%应配套12.5万元。
2)立项依据
赣府厅发【2010】75号文件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总医院
4)实施方案
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体制,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弊端,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让群众得到实惠。
5)实施周期
2026年
6)年度预算安排
1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破除“以药养医”弊端
22、二类—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第四项第7小项深化公有产权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保本微利、动态调整“原则统一为公有产权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购买医疗责任险、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及纠纷的发生,改善执业环境。共市共有35个产权公有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购买医疗责任险1100元,共计3.74万元。
2)立项依据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第四项第7小项深化公有产权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总医院
4)实施方案
进一步补齐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短板,加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5)实施周期
2026年
6)年度预算安排
3.7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3、二类—共青城市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工资保障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提高共青城市人民医院服务质量和水平,稳定人才队伍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会议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已成功选聘40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原则同意由财政保障共青城市人民医院40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工资(含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5名合同制已考编转正,现余35名合同制人员)
2)立项依据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人民医院
4)实施方案
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持续发展、快速发展,满足广大群众对健康和医疗日益增长的需求
5)实施周期
2026年
6)年度预算安排
85.8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24、二类—共青城市人民医院医疗发展基金
1)项目概述
深化共青城市人民医院与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快速提升本地诊疗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引进九江专家常态化坐诊、手术及带教,通过人才支撑强化专科建设,确保专家资源稳定下沉,推动医院重点学科发展
2)立项依据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5〕68号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人民医院
4)实施方案
加强医疗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共青城人民医院升学科建设、服务能力,提高我市医疗水平
5)实施周期
2026年
6)年度预算安排
1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加强医疗体系建设
25、日常运行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本中心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的制订及指导实施;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各类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危险因素监测、卫生学评价、消杀灭工作的指导;
2)立项依据 日常运行经费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实施方案 日常运行经费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日常运行经费95.9万元,用于指导和承担救灾防病有关技术工作;指导并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26、传染病防控及应急突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建立共青城市应急作业响应中心,完善卫生应急机制、做好规划制度、装备储存、培训演练;降低结核病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减少艾滋病新发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
2)立项依据 国发〔2010〕48号文、赣府厅发[2004]52号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实施方案 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储备,安全防护装备,检验试剂,现场检测检验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突发公共卫生及传染监测项目6.2万元,主要用于疑似患者转诊≥300人,新发现病人病原学阳性率≥56%,应急培训、演练的日常督导≥9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95%
27、扩大免疫规划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加强儿童疫苗接种有效的控制传染病的发病。巩固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2)立项依据 卫办发【2012】50号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实施方案 控制预防季节性流行病,保障全市儿童身体健康。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扩大免疫规划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推进建设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努力实现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及时上传相关数据,进一步提高门诊服务质量,确保安全注射。
28、病媒生物监测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通过有效的病媒生物监测、分析和人员技术培训,有效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流行,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
2)立项依据 九爱卫发【2016】13号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实施方案 病媒生物监测和分析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病媒生物监测防制工作2万元,主要对蟑螂、蚊、蝇、老鼠的密度监测,统计分析报告。
29、水和环境卫生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维护全市人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2)立项依据 财税[2017]20号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实施方案 常规项目监测(7项指标)合格率≥85%,江西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合格率≥85%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水和环境卫生项目6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全市人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98%
30、创国家健康促进县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创新健康知识传播和行为干预的形式与手段,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2)立项依据 九卫办字[2015]19号文件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实施方案 加强建教资料的印发,建教活动的开展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创国家健康促进县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创国家健康促进县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各大宣传活动日,围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等内容,联合媒体、社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等开展健康巡讲活动,广泛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养等方式。
31、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场监测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全市公共场所、餐饮及医疗场所做作业人员健康体检
2)立项依据 (国卫办医函【2018】913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性体检等三项工作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实施方案 全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场监测项目12万元,主要用于季节性外源水及水产品霍乱孤菌检测,餐饮、公共场所用具及各级医疗机构院感监测。
32、卫生监督执法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确保全市重大会议顺利进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2)立项依据 根据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赣卫监督字[2016]61号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重大会议的卫生安全,需要对会议接待场所公共场所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进行监督监测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保障重大会议的卫生安全、移动执法经费3万元
33、政府购岗人员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从事全市人民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场所监测、血吸虫检测、新冠检测等检验人员。
2)立项依据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68号文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实施方案 从事全市人民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场所监测、血吸虫检测、新冠检测等检验人员≥98%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政府购岗人员项目18万元,健康知识传播和行为干预,维护全市人民健康。
34、疫苗储运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根据赣发改价管【2021】617号文件规定,疫苗储存运输费由生产企业直接配送至接种单位。
2)立项依据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617号文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实施方案 疫苗冷链车辆疫苗运输、储运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疫苗储运费3.98万元,健康知识传播和行为干预,维护全市人民健康。
35、二类-城镇困难家庭妇女乳腺癌筛查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具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加快健康江西建设,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贫困群众一个不能少,同样城镇贫困群众一个也不能少”目标,保护城镇贫困妇女身心健康,提升城镇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脱贫县农村妇女和城镇困难家庭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妇发【2024】19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妇幼保健站
4)实施方案 提升我市城镇贫困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2026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城镇贫困妇女乳腺癌筛查资金0.53万元,主要用于外送检验检查费。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加快健康江西建设,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贫困群众一个不能少”目标,保障我市农村妇女健康水平,提升我市农村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确保我市妇幼保健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巩固我市妇幼保健工作成果。
36、二类-城镇困难家庭妇女宫颈癌筛查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的具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加快健康江西建设,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贫困群众一个不能少,同样城镇贫困群众一个也不能少”目标,保护城镇贫困妇女身心健康,提升城镇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脱贫县农村妇女和城镇困难家庭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妇发【2024】19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妇幼保健站
4)实施方案 提升我市城镇贫困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2026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城镇贫困妇女宫颈癌筛查资金0.59万元,主要用于外送检验检查费。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加快健康江西建设,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贫困群众一个不能少”目标,保障我市农村妇女健康水平,提升我市农村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确保我市妇幼保健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巩固我市妇幼保健工作成果。
37、三类-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2024年我市出生人口数为865人,2026年共青城市预计产前筛查900例,新生儿疾病筛查例数预计850例,按照产前筛查每例标准665元,新生儿疾病筛查每例标准335元,合计88.33万;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3:7比例分担,九江市、县两级财政承担的部分统一按2:8分担(即省市县比例为3:1.4:5.6)。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共青城市“优化出生缺陷防控免费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共卫发[2024]16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妇幼保健站
4)实施方案 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2026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资金3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筛查费用。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为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
38、二类-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质量、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将婚检标准提高至300元/对。2025年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预算已结算至2025年8月份,2026年预算申请从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费用,参照2024年9月-2025年9月已完成婚检的对数760对,每对300元。
2)立项依据 根据《关于提高全市婚前医学检查补助标准的通知》(九妇儿工委办字【2021】5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妇幼保健站
4)实施方案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5)实施周期 2026年1月-2026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外送检验检查费。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为进一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质量、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
39、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 项目概述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第五项:政府支持--财政支持 各地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每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30万元的标准,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1-3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丶基础设施建设丶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
2) 立项依据
依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立项
3) 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金湖乡卫生院
4) 实施方案
共青城市金湖乡卫生院按照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基础设施建设、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
5) 实施周期
2026年1-12月完成
6) 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100000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病床使用率≥60%
质量指标 治愈好转率≥95%
时效指标 2026年 年度内
社会效益指标:深化医改成效明显 持续实施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8%
40、2026-二类-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
2)立项依据
《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金湖乡卫生院
4)实施方案
共青城市金湖乡卫生院按照《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实施。
5)实施周期
2026年1-12月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安排资金39.38万元,用于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393800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11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100%
时效指标 2026年 年度内
社会效益指标:基层医疗机构经济运行 保持稳定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41、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 项目概述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第五项:政府支持--财政支持 各地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每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30万元的标准,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1-3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丶基础设施建设丶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
2) 立项依据
依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立项
3) 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甘露镇卫生院
4) 实施方案
共青城市甘露镇卫生院按照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基础设施建设、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
5) 实施周期
2026年1-12月完成
6) 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100000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病床使用率≥60%
质量指标 治愈好转率≥95%
时效指标 2026年 年度内
社会效益指标:深化医改成效明显 持续实施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42、2026-二类-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
2)立项依据
《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甘露镇卫生院
4)实施方案
共青城市甘露镇卫生院按照《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实施。
5)实施周期
2026年1-12月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安排资金42.96万元,用于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429600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12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100%
时效指标 2026年 年度内
社会效益指标:基层医疗机构经济运行 保持稳定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43、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 项目概述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第五项:政府支持--财政支持 各地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每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30万元的标准,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1-3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丶基础设施建设丶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
2) 立项依据
依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立项
3) 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江益镇中心卫生院
4) 实施方案
共青城市江益镇中心卫生院按照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基础设施建设、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
5) 实施周期
2026年1-12月完成
6) 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
7) 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100000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均次门诊医药费≤100元
质量指标 治愈好转率≥95%
时效指标 2026年 年度内
社会效益指标:深化医改成效明显 持续实施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44、2026-二类-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
2)立项依据
《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江益镇中心卫生院
4)实施方案
共青城市江益镇中心卫生院按照《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实施。
5)实施周期
2026年1-12月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安排资金57.28万元,用于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572800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16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100%
时效指标 2026年 年度内
社会效益指标:卫生健康水平 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45、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情况说明:1)项目概述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第五项:政府支持--财政支持 各地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每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30万元的标准,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1-3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丶基础设施建设丶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
2)立项依据 依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立项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泽泉乡卫生院
4)实施方案 共青城市泽泉乡卫生院按照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基础设施建设、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
5)实施周期 2026年1-12月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
6)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100000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1个
质量指标 疾病治愈好转率=100%
时效指标 2026年 年度内
社会效益指标:基层医疗机构运行 有效保障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46、2026-二类-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
2)立项依据
《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泽泉乡卫生院
4)实施方案
共青城市泽泉乡卫生院按照《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实施。
5)实施周期
2026年1-12月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安排资金57.28万元,用于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572800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项目=1个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100%
时效指标 2026年 年度内
社会效益指标:基层医疗机构经济运行 有效保障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47、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 项目概述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第五项:政府支持--财政支持 各地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每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30万元的标准,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1-3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丶基础设施建设丶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
2) 立项依据
依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立项
3) 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苏家垱乡中心卫生院
4) 实施方案
共青城市苏家垱乡中心卫生院按照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基础设施建设、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
5) 实施周期
2026年1-12月完成
6) 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100000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1个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 =100%
时效指标 2026年 年度内
社会效益指标:医疗机构能力 逐步提升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48、2026-二类-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
2)立项依据
《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苏家垱乡中心卫生院
4)实施方案
共青城市苏家垱乡中心卫生院按照《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实施。
5)实施周期
2026年1-12月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安排资金85.92万元,用于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859200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24人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100%
时效指标 2026年 年度内
社会效益指标:基层医疗机构经济运行 有效保障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49、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 项目概述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第五项:政府支持--财政支持 各地政府(管委会)要按照每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30万元的标准,公有产权村卫生室和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1-3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丶基础设施建设丶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
2) 立项依据
依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文件精神立项
3) 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高新区卫生院
4) 实施方案
共青城市高新区卫生院按照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每年10万元的标准,由属地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机构运转、基础设施建设、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等
5) 实施周期
2026年1-12月完成
6) 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安排资金10万元,用于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100000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1个
质量指标 疾病治愈好转率≥95%
时效指标 2026年 年度内
社会效益指标:基层医疗机构运行 有效保障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50、2026-二类-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
2)立项依据
《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高新区卫生院
4)实施方案
共青城市高新区卫生院按照《共青城市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实施。
5)实施周期
2026年1-12月完成
6)年度预算安排
2026年安排资金32.22万元,用于二类-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运行经费项目。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322200元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绩效考核经费项目=1个
质量指标 资金下达及时性=100%
时效指标 2026年 年度内
社会效益指标:基层医疗机构经济运行 有效保障
服务对象满意度:群众满意度≥90%
二、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21.4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15.8万元,比上年减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
公务用车运行5.63万元,比上年减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
收支预算总表 | |||
|
填报单位: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单位:万元 | |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科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5,784.85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39.66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5,784.85 |
卫生健康支出 |
15,431.76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
0.00 |
住房保障支出 |
227.41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0.00 |
|
|
|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
0.00 |
|
|
|
三、事业收入 |
9,828.98 |
|
|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00 |
|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
|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
|
|
七、其他收入 |
585.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6,198.83 |
本年支出合计 |
16,198.83 |
|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0.00 |
结转下年 |
0.00 |
|
九、上年结转(结余) |
0.00 |
|
|
|
收入总计 |
16,198.83 |
支出总计 |
16,198.83 |
|
部门收入总表 | |||||||||||||
|
填报单位: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
|
|
|
|
单位:万元 | ||||
|
单位名称 |
合计 |
上年结转 |
财政拨款 |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其他收入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
|
小计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合计 |
16,198.83 |
0.00 |
5,784.85 |
5,784.85 |
0.00 |
0.00 |
0.00 |
9,828.98 |
0.00 |
0.00 |
0.00 |
585.00 |
0.00 |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874.79 |
0.00 |
1,839.79 |
1,839.79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5.00 |
0.00 |
|
共青城市人民医院 |
9,941.39 |
0.00 |
1,595.39 |
1,595.39 |
0.00 |
0.00 |
0.00 |
8,346.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共青城市金湖乡卫生院 |
184.84 |
0.00 |
168.34 |
168.34 |
0.00 |
0.00 |
0.00 |
16.5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共青城市甘露镇卫生院 |
288.32 |
0.00 |
198.32 |
198.32 |
0.00 |
0.00 |
0.00 |
9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共青城市江益镇中心卫生院 |
381.87 |
0.00 |
246.87 |
246.87 |
0.00 |
0.00 |
0.00 |
135.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共青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226.41 |
0.00 |
676.41 |
676.4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550.00 |
0.00 |
|
共青城市妇幼保健站 |
1,178.75 |
0.00 |
302.27 |
302.27 |
0.00 |
0.00 |
0.00 |
876.4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共青城市苏家垱乡中心卫生院 |
596.71 |
0.00 |
346.71 |
346.71 |
0.00 |
0.00 |
0.00 |
25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共青城市泽泉乡卫生院 |
328.65 |
0.00 |
243.65 |
243.65 |
0.00 |
0.00 |
0.00 |
85.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共青城市高新区卫生院 |
160.87 |
0.00 |
130.87 |
130.87 |
0.00 |
0.00 |
0.00 |
3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共青城市总医院 |
36.24 |
0.00 |
36.24 |
36.24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部门支出总表 | ||||
|
填报单位: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单位:万元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 |
** |
1 |
2 |
3 |
|
|
合计 |
16,198.83 |
3,648.71 |
12,550.12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39.66 |
539.66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67.38 |
467.38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88.03 |
388.03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9.35 |
79.35 |
0.0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2.29 |
72.29 |
0.0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2.29 |
72.29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15,431.76 |
2,881.64 |
12,550.12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617.57 |
442.01 |
175.56 |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442.01 |
442.01 |
0.00 |
|
210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94.00 |
0.00 |
94.00 |
|
2100199 |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
81.56 |
0.00 |
81.56 |
|
21002 |
公立医院 |
9,527.30 |
950.49 |
8,576.81 |
|
2100201 |
综合医院 |
9,527.30 |
950.49 |
8,576.81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831.41 |
699.09 |
1,132.32 |
|
2100301 |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
61.67 |
61.67 |
0.00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1,769.74 |
637.42 |
1,132.32 |
|
21004 |
公共卫生 |
2,622.62 |
622.99 |
1,999.63 |
|
2100401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1,123.36 |
420.28 |
703.08 |
|
2100403 |
妇幼保健机构 |
1,131.31 |
202.71 |
928.60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367.95 |
0.00 |
367.95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587.60 |
0.00 |
587.60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422.40 |
0.00 |
422.40 |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165.20 |
0.00 |
165.2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67.06 |
167.06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7.69 |
17.69 |
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47.22 |
147.22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14 |
2.14 |
0.00 |
|
21019 |
托育服务 |
78.20 |
0.00 |
78.20 |
|
2101902 |
育儿补贴 |
78.20 |
0.00 |
78.2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27.41 |
227.41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27.41 |
227.41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27.41 |
227.41 |
0.00 |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
填报单位: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单位:万元 | |||
|
收入 |
支出 |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功能科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一、本年收入 |
5,784.85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39.66 |
539.66 |
0.00 |
0.00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5,784.85 |
卫生健康支出 |
5,017.78 |
5,017.78 |
0.00 |
0.00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0.00 |
住房保障支出 |
227.41 |
227.41 |
0.00 |
0.00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
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上年结转 |
0.00 |
|
|
|
|
|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 |
0.00 |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 |
0.00 |
|
|
|
|
|
|
收入总计 |
5,784.85 |
支出总计 |
5,784.85 |
5,784.85 |
0.00 |
0.00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
填报单位: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单位:万元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2026年预算数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1 |
2 |
3 |
|
|
合计 |
5,784.85 |
3,648.71 |
2,136.14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39.66 |
539.66 |
0.00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467.38 |
467.38 |
0.0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88.03 |
388.03 |
0.0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79.35 |
79.35 |
0.00 |
|
208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2.29 |
72.29 |
0.0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2.29 |
72.29 |
0.0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5,017.78 |
2,881.64 |
2,136.14 |
|
21001 |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 |
582.57 |
442.01 |
140.56 |
|
2100101 |
行政运行 |
442.01 |
442.01 |
0.00 |
|
210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59.00 |
0.00 |
59.00 |
|
2100199 |
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
81.56 |
0.00 |
81.56 |
|
21002 |
公立医院 |
1,181.30 |
950.49 |
230.81 |
|
2100201 |
综合医院 |
1,181.30 |
950.49 |
230.81 |
|
2100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1,224.91 |
699.09 |
525.82 |
|
2100301 |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
61.67 |
61.67 |
0.00 |
|
2100302 |
乡镇卫生院 |
1,163.24 |
637.42 |
525.82 |
|
21004 |
公共卫生 |
1,196.14 |
622.99 |
573.15 |
|
2100401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573.36 |
420.28 |
153.08 |
|
2100403 |
妇幼保健机构 |
254.83 |
202.71 |
52.12 |
|
2100408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367.95 |
0.00 |
367.95 |
|
21007 |
计划生育事务 |
587.60 |
0.00 |
587.60 |
|
2100717 |
计划生育服务 |
422.40 |
0.00 |
422.40 |
|
2100799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165.20 |
0.00 |
165.2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67.06 |
167.06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7.69 |
17.69 |
0.00 |
|
2101102 |
事业单位医疗 |
147.22 |
147.22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2.14 |
2.14 |
0.00 |
|
21019 |
托育服务 |
78.20 |
0.00 |
78.20 |
|
2101902 |
育儿补贴 |
78.20 |
0.00 |
78.2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27.41 |
227.41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27.41 |
227.41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27.41 |
227.41 |
0.00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
填报单位: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单位:万元 | |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2026年基本支出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
** |
1 |
2 |
3 |
|
|
合计 |
3,648.71 |
3,603.78 |
44.93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216.90 |
3,216.90 |
0.0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215.00 |
1,215.00 |
0.0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85.81 |
185.81 |
0.00 |
|
30103 |
奖金 |
50.69 |
50.69 |
0.0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683.81 |
683.81 |
0.0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88.03 |
388.03 |
0.0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79.35 |
79.35 |
0.00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64.91 |
164.91 |
0.00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2.14 |
2.14 |
0.0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72.29 |
72.29 |
0.0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227.41 |
227.41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47.46 |
147.46 |
0.00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44.93 |
0.00 |
44.93 |
|
30201 |
办公费 |
8.00 |
0.00 |
8.00 |
|
30202 |
印刷费 |
2.00 |
0.00 |
2.00 |
|
30206 |
电费 |
6.00 |
0.00 |
6.00 |
|
30207 |
邮电费 |
5.00 |
0.00 |
5.00 |
|
30211 |
差旅费 |
5.00 |
0.00 |
5.00 |
|
30213 |
维修(护)费 |
2.00 |
0.00 |
2.00 |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8.80 |
0.00 |
8.8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8.13 |
0.00 |
8.13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86.89 |
386.89 |
0.00 |
|
30302 |
退休费 |
339.51 |
339.51 |
0.0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06 |
2.06 |
0.0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14.33 |
14.33 |
0.0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98 |
30.98 |
0.00 |
|
|
|
|
|
| ||||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 ||||||||
|
填报单位: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
单位:万元 |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
|
小计 |
一般公务出国(境)费 |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学术交流合作出国(境)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购置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21.43 |
0.00 |
0.00 |
0.00 |
15.80 |
5.63 |
5.63 |
0.00 | |
|
|
|
注: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
填报单位: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单位:万元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2026年预算数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1 |
2 |
3 |
|
|
|
注:若为空表,则为该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 ||||
|
填报单位: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单位:万元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2026年预算数 |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1 |
2 |
3 |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 |||||||
|
部门编码 |
133 |
部门名称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年度绩效总目标 |
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两大主线,重点推进民生工程、健康扶贫、行风建设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公共卫生、基层卫生、城市医疗、妇幼卫生、综合监督五项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其他工作,推动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计算符号 |
目标值 |
度量单位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助人数 |
= |
292 |
人 | ||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 |
= |
90 |
人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数 |
= |
19.53 |
万人 | ||||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人数 |
= |
2718 |
人 | ||||
|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人数 |
= |
76 |
人 | ||||
|
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养老保险人数 |
= |
83 |
人 | ||||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 |
= |
496 |
人 | ||||
|
质量指标 |
项目政策对象符合率 |
= |
100 |
% | |||
|
时效指标 |
2026年 |
= |
1 |
年 | |||
|
成本指标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地方配套标准 |
= |
249.6 |
元 | |||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地方配套标准 |
= |
2200 |
元 |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 |
= |
99 |
元 | ||||
|
城镇独生子女发放标准 |
= |
1200 |
元 | ||||
|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地方补助标准 |
= |
300 |
元 | ||||
|
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养老保险保费标准 |
= |
9986 |
元 | ||||
|
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助地方补助标准 |
= |
210 |
元 |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100 |
% |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 |
90 |
% |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90 |
% | ||||
|
预算支出标准执行率 |
≥ |
90 |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民身体健康 |
定性 |
有效保障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
定性 |
逐步提高 |
| |||
|
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
定性 |
逐步提高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卫生健康服务_2026_一类_日常运行经费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135.20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完成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完成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室建设;提升计划生育执法行政水平,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保障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常工作运转,打击”两非“,保障创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保障健康扶贫工作,完成上级各项任务考核;依法实施全面三孩政策,推进计划生育优持服务落实,加强出生人口监测,做实免费避孕药具服务。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日常运行经费 |
≤135.2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单位在职人数 |
=29人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卫生健康事业逐步发展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卫生健康服务_2026_一类_爱卫办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12.00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宣传贯彻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全社会成员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和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 在农村开展改造厕所和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创建卫生城市、卫生县城、镇、村、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爱卫办工作经费 |
≤12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爱国卫生宣传活动 |
≥4次 | |
|
质量指标 |
健康知识普及率 |
≥8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爱国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卫生健康服务_2026_一类_武装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1.00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根据江西省基层人民武装部高质量发展建设要求,把武装工作经费在年度预算中列支。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武装工作经费 |
≤1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层武装工作人员 |
≥2人 | |
|
质量指标 |
民兵服装配备率 |
≥8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武装工作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卫生健康服务_2026_一类_健康江西、健康九江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10.00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通过设立健康江西项目预算,促使我市健康促进场所深入完善,进一步符合省、九江市考核要求,有效提升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水平。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健康江西健康九江专项行动工作经费 |
≤10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健康科普行动 |
≥2次 | |
|
质量指标 |
健康知识知晓率 |
≥8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卫生健康有效融入各项政策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_2026_二类_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32.00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2】25号)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强化功能定位、强化基础设施、强化医疗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基层医疗机构能力 |
≤32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层医疗机构 |
=6个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有效提高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_2026_三类_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2.28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为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乡村医生基本生活待遇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 |
≤2.28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村医生公共卫生人数 |
=76人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对象准确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乡村医生队伍保持稳定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367.95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识知晓率,提高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全面完成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任务指标。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367.95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人口数量 |
=19.53万人 | |
|
质量指标 |
健康知识知晓率 |
≥8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高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_2026_三类_乡村医生养老社会保障经费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84.00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乡村医生养老社会保障经费 |
≤84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村医生60岁以上在岗人数 |
=2人 | |
|
乡村医生60岁以上离岗人数 |
=73人 | |||
|
乡村医生60岁以下在岗人数 |
=70人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准确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乡村医生队伍保持稳定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事业费_2026_二类_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地方配套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61.87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障优生优育;发放农村一女二女户阳光女孩助学金,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进行扶助;为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办理养老保险。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经费地方配套 |
≤61.87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村一女二女绝育户基本养老保险预计参保人数 |
=83人 | |
|
阳光助学预计对象 |
=30人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准确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社会稳定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支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12.39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
≤12.39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 |
=496人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准确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社会稳定水平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支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19.98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 |
≤19.98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
=90人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准确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社会稳定水平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_2026_二类_政府购买服务托育消费券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30.00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为办好“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根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民生办[2025]1号)文件,政府采取购买托育服务方式,面向辖区有意愿入托的0-3岁婴幼儿家庭发放托育服务消费券。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政府购买服务托育消费券 |
≤30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托育机构托育人数 |
=292人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社会健康发展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事业费_2026_三类_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326.16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独生子女奖励对象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生育一个子女,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根据《江西省关于卫计委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赣卫家庭发【2017】4号)每人每年1200元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
≤326.16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 |
=2718人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准确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社会稳定水平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事业费_2026_三类_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2.00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更好推动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服务于计生对象,帮助解决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际困难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 |
≤2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失独家庭对象 |
=4人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准确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社会稳定水平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卫生健康服务_2026_二类_病媒生物防治经费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24.00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传染性疾病,促进爱国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病媒生物防治经费 |
≤24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开招标中标病媒生物防治第三方机构 |
=1个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_2026_三类_政府购岗人员工资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12.00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精神,保障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购岗工作人员经费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政府购岗人员工资 |
≤12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购岗人员 |
=2人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婴幼儿入托补贴_2026_三类_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助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73.58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根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 10 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3】1号)文件,根据普惠托育机构实际招收的托育人数和月数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补助。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补助 |
≤73.58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托育机构婴幼儿入托人数 |
=292人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发放准确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社会稳定水平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_2026_二类_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4.24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预防先天性疾病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经费 |
≤4.24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适龄女生免费接种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对象 |
=950人 | |
|
质量指标 |
疫苗接种率 |
≥9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开展肺癌筛查和早期干预_2026_三类_肺癌筛查和早期干预本级配套资金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19.96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根据《江西省民生实事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5]1号)文件精神,将肺癌筛查和早期干预纳入2025年民生实事。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肺癌筛查和早期干预地方配套 |
≤19.96万元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肺癌筛查高危筛查任务数量 |
≥1300人 | |
|
质量指标 |
高危人群筛查覆盖率 |
≥9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_2026-三类-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总医院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20.00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减轻老百姓医疗费用。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 |
≤20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村常住人口 |
=5万人 | |
|
质量指标 |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覆盖率 |
≥9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乡村医生队伍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_2026-三类-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总医院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12.50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从根本上解决老百姓看病的问题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
≤12.5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层医疗机构 |
=6个 | |
|
质量指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医疗机构运行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_2026-二类-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总医院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3.74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为公有产权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购买医疗责任险、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及纠纷的发生,改善执业环境。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村卫生室医疗责任险 |
≤3.74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卫生室 |
=34个 | |
|
质量指标 |
村医疗责任险覆盖率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医疗机构运行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_2026-三类-共青城市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工资保障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人民医院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85.85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提高共青城市人民医院服务质量和水平,稳定人才队伍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共青城市人民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工资保障 |
≤85.85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 |
=40人 | |
|
质量指标 |
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合格率 |
≥95%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下达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医疗机构运行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
|
(2026-2026年度) | ||||
|
项目名称 |
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_2026-二类-共青城市人民医院医疗发展基金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33-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共青城市人民医院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总额 |
125.00 | ||
|
其中:非财政拨款 |
0 | |||
|
其他资金 |
0 | |||
|
上年结转 |
0 | |||
|
总绩效目标 | ||||
|
快速提升本地诊疗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引进九江专家常态化坐诊、手术及带教,通过人才支撑强化专科建设,确保专家资源稳定下沉,推动医院重点学科发展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共青城市人民医院医疗发展基金 |
≤125万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专家 |
≥8人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下达及时性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提升医疗机构运行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指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历年滚存非限定用途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中医等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综合医院支出: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十二)乡镇卫生院支出: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十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十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十五)卫生监督机构支出: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十六)妇幼保健机构支出: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十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十八)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十九)计划生育服务支出: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相关附件:
部门预算公开表_卫健委汇总.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公网安备:3604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