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2-0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08902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共青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号令
共青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号令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务必全面彻底排查。要坚决守住疫情不传染、不扩散这条底线,全面查找各方面的薄弱环节,通过全覆盖、无死角、地毯式的排查和上门入户的方式,将所有疫区返乡人员及应排查对象信息采集到、摸清楚,2月2日前上报指挥部统计分析组(郑峰13970245161)。排查不到位的,要倒查责任。
二、务必强化防控宣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疫情科学防控知识,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正面宣传和健康宣教,营造浓厚的防控宣传氛围。对防控宣传不到位、留有盲区死角的,要倒查责任。
三、务必做好留观。各乡镇(街道)及农垦集团要加强居家留观人员的管理,在其居住场所设立明显标志,按照要求实行“一对一、人盯人”的健康监测,确保留观人员居家隔离观察14天,避免外出。未落实管控措施造成脱管的,要倒查责任。对拒不配合、不执行防控措施造成后果的,公安系统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此令由市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执行,不得有误;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责问责。
共青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代章)
2020 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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