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2-0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0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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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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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2-06 文件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信息索取号 G33250/2020-00019 发布机构 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件下载

共青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号令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控制疫情传播,经共青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严格控制市区居民出行。每户家庭采购生活必需品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超、药店上班外,原则上不外出。

二、主动示范带头。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和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三、严厉打击问责。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家属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甚至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落实挂点责任。各社区挂点领导要切实履行挂点责任,主动关心过问挂点社区限制居民出行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流动喇叭、宣传单、电视台等方式,反复宣传不外出政策,引导、动员群众自觉居家,最大力度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六、各乡镇(街道)、农垦集团、高新区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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