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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生育三孩待遇的具体细则政策”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市卫健委党委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业务股室认真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对按政策规定生育三孩的共青城市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10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
答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共青城市政府将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并做好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的衔接,出台相关奖励配套措施。
问题二:根据城市片区管理特点,设立一些针对3岁以下的公办育儿托管中心,并给予一定的托管费用补贴;
答复:共青城市政府积极推进普惠性托育点建设,2020年10月份已启动建设共青城市托育中心,该托育中心是九江市第一所公立托育机构,共有托位数90个、占地面积2300㎡。共青城市托育中心于2021年9月已投入使用。我市按照省卫健委、省发改委“十四五”时期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的年度目标要求,到2025年,全市将建设托位数658个。今年我们已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了托育补助资金,对托育中心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问题三:按政策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再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
答复:根据2021年9月29日修订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市卫健委联合市妇联出台了《关于婚假、产假、育儿假及生育费用的具体规定》,规定要求: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省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假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等。同时,还对顺产者给予 600 元的补助,对剖宫产者给予 2000 元的补助,所需费用由其所在单位给予适当补助。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共青城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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