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1-2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2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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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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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2021〕8号)要求,结合2021年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卫健委联系(地址:共青城市高尔夫大道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编:332020,电话:0792-435789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统筹部署,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规范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扎实推进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5条,涉及机构职能、资金信息、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工作动态等领域。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能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公正、透明。

1.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及时完成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2021年受理网络舆情0件,未发生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事件。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落实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及时公开2021年公开预决算信息。

4.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日常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强化监管信息综合运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以“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为标准,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2021年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委始终以“五型政府”为目标,切实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紧抓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分工明确。二是完善制度程序。对我委政务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缩短信息从形成到公开的时间,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公开效率。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开放多渠道咨询途径,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努力提升工作能力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公开的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公开信息发布格式还需进一步规范化,政策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解读的形式不够丰富。

今后,我们将持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抓好体系建设,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实现公开规范化、透明化、高效化。三是强化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与各单位沟通,及时全面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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