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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划转承接事项清单(2025年版)》
一、制定背景
(一)全面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需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复同意开展的改革。自2017年以来,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成立,施行县级划转事项指导目录,工作中发现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纳入事项清单更有利于办事企业群众,此次优化调整事项清单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的标准化程度。
(二)锐意改革服务企业群众的需要。目前,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中,通过梳理施行县级划转事项指导目录,将有利于进一步巩固我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全省的领先位置,为向企业群众提供标准规范的审批服务。
二、制定依据
依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服务办《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政务字〔2020〕3号)及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县级划转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九府办字〔2025〕35号)文件精神。
三、工作程序
(一)政策研究与初步梳理阶段:根据国家、江西省和九江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优化调整共青城市本级划转承接事项清单,按照便民利企、集中高效的原则,市行政审批局在《关于相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划转(进驻)行政审批局的通知》(共审改办发〔2018〕1号)基础上,结合共青城市政务服务实际需求,初步梳理更新出涉及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人社局等16个部门的划转事项,形成事项清单送审稿。
(二)部门征求意见与修改完善阶段:通过书面函件形式,向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18家相关单位征求意见,重点围绕划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等方面收集反馈。共收到修改意见8条,采纳6条。经充分吸纳、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划转承接事项清单(2025年版)》(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四、主要内容
事项清单共收录16个行业主管部门的122项划转承接事项,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备案、行政征收、其他行政权力4类事项类型,其中行政许可106项、行政备案13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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