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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类别 | 政策文件 | 文件编号 | 共安发〔2018〕3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8-11-17 | 文件有效性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260/2018-00071 | 发布机构 | 共青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件下载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南湖新城管委会,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多地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教训极其惨痛。为进一步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九江市安委会先后印发紧急通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研究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四季度雨雾冰冻天气增多,加上各类生产经营建设转入旺季,赶工期、赶进度、超负荷、超能力生产现象突出,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期、高发期。特别是当前,机构改革即将启动,在机构、职能和人员调整中,容易出现思想松懈、人心不稳、工作脱节等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紧密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研判、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履行党政领导“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专业委员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联动,狠抓检查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级领导干部要紧急行动、靠前指挥、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坚持多措并举,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隐患问题不整治就是事故”的意识,结合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第三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建立排查制度、落实治理责任、完善监管机制,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烟花爆竹要加强旺季安全监管,持续深化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危化品要督促企业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强化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油气管道要落实人员密集区域高后果区域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建筑施工要重点排查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方案落实情况等,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履行法定职责。交通运输要加强重点车辆、重点路段的日常监管,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提升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针对冬季天气寒冷、寒潮大风团雾频繁、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提前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及时做好车辆疏导。马拉松比赛期间,要做好道路管控工作,确保安全。消防方面要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和文物建筑等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加强对城中村、群租房、歌舞厅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要对纺织服装企业电气线路开展专项排查,严防火灾事故。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粉尘涉爆、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治理,铁路、特种设备、旅游、城市燃气、渔业船舶、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万无一失。
(二)加大执法力度,持续保持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安〔2018〕28号)的要求,凡是证照不全或实效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凡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没有达到所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凡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除采取有关整改措施或主动报送停产停业的外,一律责令局部或全部停产停业;凡是三项岗位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经安全考核合格或者持证上岗的,一律作为重大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并依法从重给予处罚;凡是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与承包(承租)单位违法签订免责条款的,一律对发包(出租)单位依法从重给予处罚,并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凡是进行危险作业、危险工艺生产,以及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构成重大危险源,未采取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未实施有效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进行评估监控等特殊措施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从重给予处罚;凡是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予以关闭期间继续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一律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从重给予罚款处罚。
(三)强化风险管控,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同时,要盯住重点问题、薄弱环节、突出问题不放松,全面辨识、评估、管控重大安全风险。要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粉尘作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持续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并找准重大风险制定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做到“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边”,坚决防范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突出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充实街道、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安全宣传队伍,深入开展“七进”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手册、主流媒体、门户网站、户外媒体、移动互联网等宣传阵地,改变以往照本宣科式的教育方式,寓教于乐、轻松幽默地传播用电用气、用火消防、交通出行、烟花燃放以及高层建筑、学校、公共场所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广泛宣传集中曝光典型事故案例,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避险减灾技能,让安全文化和常识入耳入脑入心。要强化社会监督,加大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鼓励广大社会群众和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突出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加强全员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员管控风险、消除隐患和有效应对初起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守值班制度,切实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值守机制,充实值守力量,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24小时值班等各项制度,力争做到值守工作零失误、零差错和零疏漏,事件信息报告及时、准确、无误。要根据灾害风险和抵御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制定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工作手册和保障机制,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人员疏散和搜救、伤员救治、生活救助、应急指挥、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演练。要互通应急信息,安监、公安、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强化沟通衔接,充分运用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部门的预测预报成果,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完善预警手段,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部门、企业和人员,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应急救援队伍要强化练兵和备勤,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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