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安全生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4-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48398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做好“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共安办发〔201510

关于做好“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五一”及汛期临近,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有序向好,现将做好“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认真抓实抓好。要认清假期人流、车流、物流增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易发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氛围营造。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早安排部署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准备,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二、强化落实,加大责任追究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督促辖区内各企业认真组织开展“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行业领域在这一时期的安全监管工作,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确保安全管理资金、设备、人员等到位,积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活动。要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据“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严格执法,深化排查治理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加强对企业经营单位“五一”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督促企业经营单位强化生产重点区域和部位的防范措施制定落实,指导企业经营单位针对季节特点结合自身生产实际制定有效的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方案并实施。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强化检查纪律要求,严防执法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有效提高执法检查效率,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成效。

1.交通运输。“五一”及汛期是交通运输繁忙期,也是交通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类运输企业要切实加强道路客运、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严防超速、超员、超载以及疲劳驾驶、酒驾、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要针对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客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节日期间运输安全有序。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防止运输车辆带“病”运行。强化渔业船舶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保障水上安全。

2.建筑施工。强化建筑企业和建筑工地安全监管,落实建筑企业和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工地的滑坡、崩塌等灾害危险的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起重、高空作业安全检查,保障作业安全;加强塔吊、升降机械等建筑设备的检查,确保建筑安全。

3.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强化“三合一”、“多合一”、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宾馆、商场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配备和正常使用等情况。消防部门要按照《共青城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抓好锅炉、气瓶充装站、三类压力容器、重要压力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输油气管网安全监管,明确和落实输油气管网安全管理责任,强化老旧输油气管网安全检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许可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检查工作。加强大型广告牌、大型老旧雨棚的安全监管,严防坠落和坍塌事故发生。

四、加强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各乡镇 (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五一”及汛期各项值班值守制度,强化事故预警。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和关键部门、重要领域、重点企业和重要岗位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对发生或可能发生伤亡事故的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对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相应预案及时有效地组织救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请于512日前将“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在汛期结束时及时报送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邮箱:gqcajj@163.com。联系人:聂鑫,联系电话:4355167

共青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1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服通
  • 赣政通
    手机版 政务微信 政策问答 无障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