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 信息类别 | 安全生产 | 文件编号 | 共安发〔2013〕5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3-09-20 | 公开时限 | 长期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000/2015-00400 | 发布机构 | 共青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文件下载 | |||
共安发〔2013〕5号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稳定、和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强“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双节”期间,群众出行旅游人数增多,人流、车流、物流量骤增,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职责。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抓实、抓细、抓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严防“双节”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节日特点,制定严密的安全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1.交通运输。严格落实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校车及危险品运输车的管理。加强巡逻执勤和路面监控,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违法行为。强化安全检查措施,严格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2.危险化学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全面监督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要督促企业做好库存保管,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严格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制度,落实监控人员,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严防危险化学品的泄漏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伤亡事故。
3.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安全监管。强化联合执法,安监、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对产品规格、药量、包装、标识等进行严格检查,坚决查处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详细登记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并严格运输许可管理。
4.消防安全。针对节日特点,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超市、饭店、医院、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强化人员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监察,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的群死群伤事故。
5.建筑施工。要重点加强对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持体系、起重机械、深基坑等重点设备和部位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厉打击各类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行为。
6.特种设备。要全面抓好锅炉、气瓶充装站、三类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7.其他方面。加强大型广告牌、老旧雨棚的安全监管,严防坠落和坍塌,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检查学校各类教学设施、食堂、宿舍等生产安全情况。强化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深入各类酒店、饭店、超市、食品加工单位等场所检查食品卫生安全。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实际明确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加强治理,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回头看”行动,对以前和本次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认真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真正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加强隐患整改复查,对经过复查仍未带到整改要求的要责令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到位,对拖延整改或者拒不整改的企业单位要依法取缔关闭。
四、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制定和完善“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保证发生突发事件后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作出进一步部署,于10月12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市安委办,邮箱:gqcajj@163.com,联系电话:4355167,联系人:聂鑫。
共青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9月17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公网安备:3604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