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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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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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的通知要求,现公布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股联系(地址:市民服务中心五号楼4楼市应急管理局,电话:0792-4355167,邮编:3320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来,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部门信息,全面推进部门信息决策、管理、执行、服务、结果公开,充分发挥部门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主动服务、积极作为,有序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主动公开。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的发展,深度挖掘应急管理工作各方面的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共发布信息81条。

()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共青城市应急管理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件,2023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根据单位自身职能职责,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重点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工作事项,采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式,向社会积极主动公开,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公众对部门信息工作知晓率。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管理运维,及时更新“机关简介”“政策文件”“工作信息”“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有关规定,对发布的新闻宣传信息严格实施“三审三校”制度,没有发生网络安全责任事故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事件。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共青城市政府网等公布各类信息和动态。更新了安全生产、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将信息进行分类细化,使栏目内容更加清晰合理,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监督保障。按照“一事一审”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工作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设立信息公开举报监督途径,便于社会监督。加大奖惩力度,分解信息工作任务,对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报送信息的股室,年底将优先考虑评先选优,对应公开未公开的股室进行约谈,奖惩结合,推动政务信息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还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公开渠道不够多元。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年初有安排部署,年底有工作情况报告。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上网公开发布登记制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做到上网信息必审查、公开信息必登记。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政策文件,提升工作人员管网办网、依申请公开办理和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一、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深度挖掘应急管理工作各方面的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根据单位自身职能职责,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重点涉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工作事项,采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式,向社会积极主动公开,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公众对部门信息工作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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