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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关于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划标准等。
(二)贯彻执行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九江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推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83.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83.2万元。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82.89万元,占99.8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0.31万元,占0.1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83.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83.2万元。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3.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89万元,决算数为18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1 万元,决算数为12.9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4.38万元,决算数为 16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8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9.62万元,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03万元,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40万元,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
(四)资本性支出15.84万元,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新成立单位,没有对比。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无购置公务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94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保困难居民个人缴费本级财政补助”、“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补助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建档立卡县域外政府兜底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激励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1.3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建档立卡县域外政府兜底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建档立卡县域外政府兜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建档立卡县域外政府兜底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为32.32万元,完成预算的80.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县域外政府兜底确保报销比例达到90%适度水平;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绩效管理。
建档立卡县域外政府兜底项目绩效自评综述:1、实现了贫困群众“一次不跑”“只跑一次”;2、较好提升贫困群众满意度、幸福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在职职工的公积金费用。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三公”经费
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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