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部门预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10-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441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关于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划标准等。

(二)贯彻执行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九江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推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12人(行政编制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1人,同岗同酬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193.4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715.71万元,增长149.82%;本年收入合计1193.43万元,较2020年增加715.71万元,增长149.8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费用及项目资金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20.21万元,占93.8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3.22万元,占6.1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193.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93.43万元,较2020年增加715.71万元,增长149.82%,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资金金额增长;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两年均无结转及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1.07万元,占15.17%;项目支出1012.36万元,占84.83%;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79.78万元,决算数为112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此项目,属于年中新增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17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0.36%。主要原因是:年中有新增项目,且部分项目支出我单位代为支付,例如民政局的城乡低保人员县域外政府兜底项目资金指标下在我单位大平台,由我单位代为支付。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60.98万元,决算数为 93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84%主要原因是按照决算相关要求调整,不反映在决算中。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批复的资金已全部支付。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0万元,决算数为 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0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75.73万元,较2020年减少23.64万元,下降11.86%,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放在日常运行项目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34万元,较2020年减少53.05万元,下降90.85%,主要原因是调整相关项目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4.7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放在项目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年减少2.8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放在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7.03万元,完成预算的58.58%,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74万元,增长11.7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活动安排。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活动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 0人次,主要原因为:没有此项活动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决算数为7.03万元,完成预算的58.58%,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74万元,增长11.76%,主要原因是单位2019新成立,前期开展公务招待活动较少。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2批,累计接待56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业务交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未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1万元,降低46.3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无购置公务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8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0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一类-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资金预算安排与财政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资金效益发挥明显。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7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加大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一类-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142万元,执行数1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一是保障我单位日常工作有效运行;二是提高医保工作水平和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2、“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一是通过宣传,让群众熟知国家及地方举报投诉渠道、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二是完成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严厉打击了欺诈骗保行为。

3、城乡居民医保(困难居民)个人缴费本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172万元,执行数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一是城乡居民医保(困难居民)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困难居民医保缴费负担明显降低,有效夯实脱贫攻坚成效。

4、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1478万元,执行数14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一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是医保征缴政策知晓率明显提高。

5、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一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政策宣传全覆盖;二是各乡镇医保政策宣传积极性明显提高。

6、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补助本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531万元,执行数5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一是确保全市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3805人全覆盖;二是财政补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时配套到位。

7、建档立卡县域外政府兜底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执行数为2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一是县域外政府兜底确保报销比例达到90%适度水平;二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8、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先行使用中央、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六类人员”、“两类人员”、支出型贫困人员,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有效缓解。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划标准等。

(二)贯彻执行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九江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推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1人,同岗同酬1;退休人员5人。

三、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

1.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情况良好。①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基金运行安全高效。具体情况如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为6150.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747.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7747.9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为12371.26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为7929.77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9045.72万元;②基金安全有保障。我局将“维护基金安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作为全年首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形成了对“两定机构”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的稽核机制。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共95家,其中二级医疗机构2家,一级医疗机构6家,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1家(含村卫生室、校医务室),定点零售药店36家。2021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数95家,处理案件48件,追回医保基金74.7万元,罚款26.22万元,约谈机构负责人95家,暂停医保服务8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1家,主动公开曝光38例。

2.聚焦服务民生,落实全民医保政策。医疗保障局作为传递党和政府温暖的重要窗口部门,传递医保政策责任重大。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应保尽保、人人享有”扩面征缴,针对群众关心的医保政策问题,通过网站、微信、宣传资料等渠道加强医保政策的传递告知和深入解读。同时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下基层上门宣讲、大型活动现场答疑活动,强化政策的知晓性。

3.打好医保

脱贫攻坚战。作为全市医保健康扶贫的主力军,市医疗保障局切实加强对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力度,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落实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县域外政府兜底“五道保障线”,并将报销比例严格控制在90%左右。

4.强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全面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和后台审批流程,梳理公布医保领域18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筛查鉴定,优化申报流程,实现特殊慢性病资格认定审批时限由原来的一季度一次缩短为一个月一次,本着“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

    5.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简化异地安置和异地转诊农村贫困人口备案手续。实施“一统一、两取消”:使用统一的全省异地就医备案表格申报,取消一切不必要的盖章和证明材料,取消以前必须备案到指定的异地就医医院的规定。大大缓解了异地就医“垫资医疗”“跑腿报账”等就医难题,方面了老百姓,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四、部门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确保全市城乡居民158396人,医保财政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及时配套到位。完成上级下达的医疗、生育保险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和扩面征缴等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医保待遇调整和待遇发放工作,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2、助力脱贫攻坚。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困难居民)5913人,个人缴费医保财政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及时配套到位;确保全市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3805人,财政医疗补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时配套到位;确保贫困户县域外就医报销比例达到90%适度水平,实现贫困群众“一次不跑”“只跑一次”;确保医疗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达到70%。 

    3、保证机关正常运行,确保本年度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不高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1 年度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222)文件要求,在第一时间成立了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并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逐一核实,确保各项项目绩效自评真实有效。

六、2021年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879.78万元,比去年增长5.7%,上升的原因是健康扶贫保障线调整四道保障线导致政府兜底金额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9.7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上升5.7%,上升的原因是健康扶贫保障线调整政府兜底金额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预算支出总额为2879.7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4.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0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3.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1万元;项目支出27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93%,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2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2181万元,其他支出13万元。

预算执行情况

1、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执行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预算基本收入总计174.78万元,基本支出总计174.78万元。

2、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执行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项目预算数为2705元,项目决算数为2705万元,其中:

  1. 一类-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42万元,决算数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医疗补助本级配套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为531万元,决算数为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居民医保本级配套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478万元,决算数为287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城乡居民医保(困难居民)个人缴费本级配套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72万元,决算数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数为70万元,决算数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建档立卡县域外政府兜底或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专项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数为280万元,决算数为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决算数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部分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10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履职完成情况(总计55分,得55分)

1、预算编审管理较好得6分。其中:预算编制完整性较好、绩效目标管理完整合理、预算编制准确;

2、预算执行管理较好得4分。其中:预算完成率为100%、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

3、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为零,得2分。

4、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得4分。其中: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时间、基础信息完善。

5、部门预算管理得6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48.1%,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

6、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得2分。

7、资产管理得6分。其中:资产管理安全、固定资产利用率大于95%、资产管理制度健全。

8、数量指标得9分。其中: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158396人、全市城乡居民(困难居民)为5913人、全市关破改及困难企业职工人数为3805人。

9、质量指标得10分。其中:100%实现资金划拨准确率、县域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五道保障线“一站式”结算率达到80%、城乡居民缴纳医保便捷度非常便捷。

10、时效指标得6分。其中:集中征缴期征缴率95%、政府兜底专项基金资金中心报销及时发放率100%。

二、履职效果情况(总计35分,得35分)

  1. 经济效益得14分:我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保障局机关在预算内正常运行。

  2. 社会效益得14分:医保政策知晓率达到98%、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明显提高。

  3. 生态效益得7分:保障效果较好。

三、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总计10分,得10分)

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参保群众满意度与贫困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

部分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因单位全额编制少,窗口聘用人员较多,导致日常公用经费不足。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完善资产管理,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串用现象发生。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对“2021年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认为我局在2021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医保局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民生”的工作主线,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实现“一次不跑”“只跑一次”精简办事流程,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为重点,不断优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流程,加大参保缴费扩面工作,全面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经过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综合得分为100分。

我局会将该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公开绩效自评结果,不断提高为民办事能力,欢迎各界监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在职职工的公积金费用。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三公”经费

    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服通
  • 赣政通
    手机版 政务微信 政策问答 无障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