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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
财政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医疗保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规划标准等。
(二)贯彻执行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九江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疗保障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推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医保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局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14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9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2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人,行政在职人数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人,同岗同酬人数1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6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员0人。在校学生0人,其中:本科生人数0人,专科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医保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655.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2.69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省级补助医保配套资金1062万元,年底下达因年底系统繁忙未上缴成功结转到2025年。其次项目“保基本民生-城乡居民医保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比上年增长204.89万元,增长原因是医保缴费标准每年增长,城乡居民人数增长;项目“关破改及困难企业配套资金”比上年增长243.12万元,增长原因是上年以最低标准核算导致配套资金不够,本年以平均标准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71.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05万,增加的原因是项目“保基本民生-城乡居民医保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比上年增长204.89万元,增长原因是医保缴费标准每年增长,城乡居民人数增长;项目“关破改及困难企业配套资金”比上年增长243.12万元,增长原因是上年以最低标准核算导致配套资金不够,本年以平均标准核算。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无;事业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上级补助收入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其他收入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减少)0 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无;上年结转结余1084.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3.64万,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省级补助医保配套资金1062万元,年底下达因年底系统繁忙未上缴成功。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医保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655.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2.6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2024年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省级补助医保配套资金1062万元,年底下达因年底系统繁忙未上缴成功结转到2025年。其次项目“保基本民生-城乡居民医保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比上年增长204.89万元,增长原因是医保缴费标准每年增长,城乡居民人数增长;项目“关破改及困难企业配套资金”比上年增长243.12万元,增长原因是上年以最低标准核算导致配套资金不够,本年以平均标准核算。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1.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7.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414.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8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8.5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5.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0.64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3732.05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21.1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9.2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89.83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1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3.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3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7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2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5.3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2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6.63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3732.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1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66.51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万元;资本性支出 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医保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71.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7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9.05万元,增加原因是项目“保基本民生-城乡居民医保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比上年增长204.89万元,增长原因是医保缴费标准每年增长,城乡居民人数增长;项目“关破改及困难企业配套资金”比上年增长243.12万元,增长原因是上年以最低标准核算导致配套资金不够,本年以平均标准核算。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0%;教育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64%;卫生健康支出3536.8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04%;住房保障支出11.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2%。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1.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7.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329.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1.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1.30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2670.05万元、其他支出2.0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医保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0 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或减少的原因是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2025年共青城市医保局本级及下属0个单位机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8.8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是局机关运行经费按照财政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因在编人员数无变化,编制金额与上年度金额一致。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医保局预算安排0万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先行使用上年度结转上级资金,本级资金不作安排;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资金3329.90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4个。
共青城市医保局项目城乡居民医保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四类-保基本民生-城乡居民医保本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
2.项目性质
保民生
3.项目性质单位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
4.项目负责人
夏明卫
2)立项依据
根据赣府厅字【2019】54号文规定的各级财政分担比例,中央补助60%,地方财政配套部分由省与县按6:4分担,以及赣府字【2020】91号文件规定,从2021年起,国家和省出台的基本民生领域提标等增支政策中,属共同事权需由省与市县按比例分担的事项,增量部分原则上统一调整为省与市县按3:7分担。以及赣财社【2023】72号文件规定基数转划后,其他县(市、区),中央财政补助60%,省级财政补助12%,县(市,区)财政补助28%。另根据赣医保发【2024】4号文2024年筹资标准达到1070元/人/年,因没有相关文件出台2025年筹资标准,参照2024标准107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400元、中央财政补助420元、省级财政补助84元、县级财政补助196元。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
4)实施方案
本项目为年初取上年6月底人数乘相关比例测算县区需要提供资金,到本年6月底之后大厅业务部会根据实时人数数据重新测算,年底省级会下发省级测算人数,进行多退少补。
5)实施周期
本项目起始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止。
6)年度预算安排
因有相关文件说明省级补助部分资金,按照市局要求,2025年6月底业务将会清算人数再核定金额,县财政本着谨慎原则先拨资金2313.9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 >177997人
(2)质量指标:城乡居民的财政补助资金划拨准确率 >100%
(3)时效指标: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 完成
(4)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支付不超过财政拨款 <2313.96万元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国家医保政策知晓率 >9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全市城乡居民满意度 >95%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共青城市医保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7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7.70万元,比上年减少0.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与本单位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应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训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九)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性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一)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尚未整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二)财政对其他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其他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十三)医疗救助:反映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
(十四)城乡医疗救助: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十五)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反映医疗保障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六)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机关服务、信息化建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医疗保障经办事务、事业运行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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