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11-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96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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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道保障线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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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11-28 公开时限 长期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索取号 G34175/2019-00080 发布机构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 文件下载

共青城市建档立卡贫困户

精准扶贫政策明白卡

    健康扶贫政策

    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健康扶贫方面设置“五道保障线”,尽力减少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的现象。“五道保障线”的具体政策如下:

    第一道保障线:居民基本医保。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参保(由财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每人补贴220元,2019年每人补贴220元)。一是乡镇卫生院住院,可报费用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另外补100元。二是县级医院住院,可报费用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另外补400元。三是九江市级医院住院,可报费用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0%。四是九江市范围外医院住院,可报费用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5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可报费用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40%。五是门诊特殊慢性病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相应的住院医疗报销比例支付,所支付费用计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限额以内(35万元)。Ⅰ类病种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Ⅱ类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第二道保障线:大病保险。贫困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按规定报满5万元后进入大病保险,剩余部分由大病保险按照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5%、三级医院80%的比例报销(限九江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外诊70%,未转诊50%,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在一个年度内最高可报35万元;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对政策范围内年度累计个人自付部分超过5500元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50%进行二次补偿报销,不设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第三道保障线: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参保(2019年由财政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补贴450元保费)。一是三个目录内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以及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由大病保险报销后进入重大疾病补充保险按90%报销,未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则不得进入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报销。二是三个目录外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以及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认定的、该疾病治疗必须的、无法替代的药品和医疗器材费用),直接进入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按75%报销。三是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应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对不办理转诊转院自行到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享受医疗补充保险政策待遇。四是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第四道保障线: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特困人员(五保户)政策范围内费用减去前三道保障线报销后,对政策范围个人负担部分按100%给予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费用减去前三道保障线报销后,按75%给予救助,年度最高限额3万元。其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总费用减去前三道保障线报销后,起付线2万元,按50%给予救助,年度最高限额1.5万元。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甲类费用+乙类费用(限价内)+丙类费用(限价内)。

    第五道保障线:健康扶贫政府兜底。为进一步筑牢“四道保障线”,提升大病补充保险水平,确保所有贫困户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比例控制在10%以内,增设健康扶贫第五道保障线,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报销还没有达到90%报销比例,由健康扶贫政府兜底基金进行兜底保险,确保所有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达到90%适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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