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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检查情况通报(六)
为深入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全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九江市医保局专项检查组在我市开展检查,现将检查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共青城市人民医院
存在串换项目、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的违规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罚金,同时约谈负责人,责令整改,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共青城市泽泉乡卫生院
存在重复收费的违规问题,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追回该院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罚金,同时约谈负责人,责令整改,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江西财经大学现代经济管理学院医务所
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问题,依据《江西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追回该医务所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罚金,同时约谈负责人,责令整改,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共青城百惠大药房
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问题,依据《江西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追回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同时约谈负责人,责令整改,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共青城熊晓亮平价大药房
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问题,依据《江西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追回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同时约谈负责人,责令整改,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九江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共青城益和花园店
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问题,依据《江西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追回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同时约谈负责人,责令整改,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九江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共青城中学店
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规问题,依据《江西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追回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同时约谈负责人,责令整改,举一反三,进行自查自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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