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1-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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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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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国共青城"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 三中心一馆9楼910 ,电话:0792-4391561 ,邮编:3320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年度,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市政府办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原则,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政务动态类信息35条,其中包括行政权力运行结果、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解读、医疗救助情况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审查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共青城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共青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办法》,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源头管理,对上网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相关工作,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更新及时。建立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监督管理、回应关切等全链条式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对各类重点信息的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及时、准确,充分利用好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及时为公众发布、解读重要文件,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五)监督保障。2023年以来,市医保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召开工作部署会议,了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稳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培训会,积极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目前,我们的政务公开工作在不同股室之间推进存在不平衡现象,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站在更高的角度在全局整体性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政务公开的政策解读方面缺少创新。在医保政策解读方面存在照本宣科的现象,对上级的政策文件积极转发,但是在政策解读方面做得还不够,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探索丰富政策解读的形式,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医保政策宣传好、解读好,根据医保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办事指南等,不断充实网站问答知识库内容,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我局不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多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人员素质,做到及时、准确、高效地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共进行医疗救助信息公开11次,进行基金监管稽核典型案例曝光6次,通过文字、漫画等各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6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法定知情权、监督权。

(二)2023年度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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