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1-2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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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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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国共青城"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 三中心一馆9楼910 ,电话:0792-4391561 ,邮编:33202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共青城市医疗保障局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优公开”原则,统筹推进医保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涵盖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公示、医保政策文件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重点政策解读阐释、医疗救助实施情况通报等关键领域。通过精准公开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保信息,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医保政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对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以《共青城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共青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办法》为遵循,筑牢政务信息公开源头管理防线。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即撰稿人自审、科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同步落实文字校对、格式核对、保密核查环节,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上网信息涉密,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与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日常维护与内容更新,确保平台栏目内容更新及时、信息检索便捷。针对医保领域重点政策、复杂流程,通过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开展深度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着力打造“权威、便捷、实用”的医保信息公开平台,切实为群众查询信息、了解政策、解决问题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精准掌握工作进展、及时解决突出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标准。组织经办人员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业务交流等活动,系统学习政策法规、操作规范与工作技巧,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夯实人才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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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高标准要求,结合群众对医保信息公开的实际需求,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薄弱环节。具体来看,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解读为主,缺乏图文并茂、视频讲解、案例剖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生动形式,解读的通俗性和易懂性不足,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二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非紧急类政务动态、工作进展类信息发布存在轻微滞后,未能第一时间全面呈现医保工作推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我局不断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多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人员素质,做到及时、准确、高效地公开相关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法定知情权、监督权。

(二)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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