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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厅字[2018]90号)和《中共共青城市委办公室 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共办发[2019]1号)文件精神,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局机关内设5个职能股室,分别是:综合股、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股、住房保障与房屋征收股、城乡建设管理股、安全质量监管股;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和经营行为的管理;指导本市房产系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资质的管理;负责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负责房地产报表统计工作;指导白蚁防治工作;监督和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行为;负责本市房地产业的各项统计报表工作;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直管公房资产管理及公有住房出售、职工住房补贴核准手续;负责市直和驻市单位出售公房售房款的管理。负责指导、监督本市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及安置补偿标准;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并指导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负责本市涉及房屋征收工作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房屋征收估价纠纷的鉴定和仲裁城市房屋征收纠纷工作;负责组织本市范围房屋征收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2、拟订本市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本市建设系统管理工作;指导本市建设系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和诚信平台建设,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规定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及全市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城市供水、燃气、市政设施等工作;推进局属建安企业改制;指导局属建安企业经营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区燃气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燃气安全监管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筑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指导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筑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拟订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落实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负责全市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工程抗震管理工作,包括建筑抗震设防和抗震设计审查;建筑加层改造设计审查;抗震施工质量监督,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抗震设防的核验;组织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实施抗震加固等。拟订本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制定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住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庄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示范镇、特色小镇的建设工作;组织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集的推广、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培训及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市住建局作为项目责任单位的城建项目建设,对中心城区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汇总,推进本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员53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15人;聘用临时人员19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 29623.2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85.57万元,较2018年增加386.50万元,增长23.15%;本年收入合计27537.63万元,较2018年减少4104.40万元,下降12.97 %,主要原因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原共青城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划分为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故2019年住建局收入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5798.88万元,占 93.6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 1738.75 万元,占6.3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 29623.2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8562.60万元,较2018年减少2157.70万元,下降7.02 %,主要原因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原共青城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划分为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项目减少,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1060.60 万元,较2018年减少1560.21万元,下降59.53 %,主要原因是:按时拨付项目,结余金额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49.95万元,占 4.03
%;项目支出27412.65万元,占 95.97%;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509.97万元,决算数为2682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24万元,决算数为 5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9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46万元,决算数为 2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17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2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19.17万元,决算数为 2417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六)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91万元,决算数为 2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8.19万元,决算数为 173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八)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149.8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840.37万元,较2018年减少43.78万元,下降4.95%,主要原因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原共青城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划分为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人员划分。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3.56万元,较2018年增加95.68万元,增长50.92%,主要原因是:2019年污水泵站运行电费、委托业务费增加以及支付原局办公场所租赁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5万元,较2018年增加5.18万元,增长49.95%,主要原因是:救济费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10.35万元,较2018年减少4.85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府办公采购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8万元,决算数为8.61万元,完成预算的86.27 %,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24万元,下降12.5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上年不变。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98万元,决算数为 8.61万元,完成预算的86.2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24万元,下降12.5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90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663人。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与上年不变。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3.56万元,较2018年增加95.68万元,增长50.92%,主要原因是:2019污水泵站运行电费、委托业务费增加以及支付原局办公场所租赁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496.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4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96.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5%。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部门账面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其他用车23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2个,共涉及资金 139.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71 %。
组织对“泵站电费”、“ 政府购买服务”、“ 律师咨询费”等 1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39.7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维护了污水泵站正常运行;支付3名征地人员工资及四险一金;保障2019年保障性住房工作和审计顺利开展;2019年法律咨询服务;规范工程招投标程序、处理投诉、建筑市场、主要材料的成本核算管理;保障2019年防涝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2019年工程决算、测绘评估工作的开展;维护2019年房地产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使危房改造、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泵站电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泵站电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泵站电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万元,执行数为20.78万元,完成预算的9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泵站电费缴纳次数12次;二是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三是泵站运作正常。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执行数与预算数还是有差额。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绩效评价工作推进力度。将绩效评价纳入中心的常态工作来抓,早安排、早落实。加强绩效评价人员的培训,强化绩效评价人员业务知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222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三)2100502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四)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2220401储备粮油补贴:反映财政部门对本单位本级储备粮资金及本级粮食储备规模200万公斤的粮油补贴专项资金。
(六)2220403储备粮(油)库建设:反映财政部门对本单位仓库维修改造的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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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公网安备:3604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