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09-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46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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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乡水产场房屋(院士工作站建设)征收与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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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征收补偿原则及标准

(一)还房安置

1)安置地点: 金湖凤凰安置点

2)安置方式:主房80㎡以内“1:1”还房。

3)征收私有住房根据被征收住房的主房建筑面积,按照“征一还一”的原则,并按不同的结构进行找差。

结构找差标准为:

①被征收房屋为砖混结构的互不找差;

②被征收房屋为砖木结构的,被征收人按建筑面积180元/㎡找给征收人;

③被征房屋为土木结构的,被征收人按建筑面积280元/㎡找给征收人;

④被征房屋为框架结构的,征收人按建筑面积100元/㎡找给被征收人。

(二)货币安置

1、自愿放弃安置的按其旧房评估价补偿。

2、附属物(含道路、围墙、厨房、管线等)补偿费用按照市场重置因素扣除相应的折旧年限予以评估补偿。

被征收人签订完货币安置协议,领取各项征收安置补偿(补助)款后,即为货币安置完毕。

关联导读:金湖乡水产场房屋(院士工作站建设)征收与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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