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机构设置与职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5-0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06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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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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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本市住房保障、房地产业、住房制度改革和城乡建设有关配套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市住房保障、房地产业、城乡建设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房供应体系;拟订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危旧住宅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三)负责本市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活动;负责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监督和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行为;负责本市房地产业的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管理。
(五)负责对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信息咨询、价格评估等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七)指导本市房屋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中心城区城市房屋征收安置标准。

(八)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综合管理本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筑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章,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对相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及城市公用事业进行行业管理。

(九)管理全市供水、燃气、市政设施,指导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综合协调城市公用事业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指导水环境综合治理,指导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十)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住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农村建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十一)指导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和行业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制定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归口管理本市建设技术市场。

(十二)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建设并指导实施,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指导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十三)负责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监督管理本市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

(十四)承担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规定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城镇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

(十五)负责本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中心城区重大城市项目建设。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信息:

办公电话:0792---4357391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温馨家园9栋

办公室时间(工作日):

夏季【9:00-12:00   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9:00-12:00   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负责人: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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