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4-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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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共青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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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申请羽博安置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37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字〔2019〕132号)等文件精神,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现我市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范围需为2000年以前建成或建成年限20年以上。

经查询资料,羽博小区为2011年前后建成的房屋,暂不符合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特此回复。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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