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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共青城市第三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徐龙华、赵玉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市小区物业服务水平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创新机制,靶向施策
为深入推进社区物业管理有效融入基层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打造“制度管事、有人理事、规范有序、智慧平安”的物业服务环境,我局拟定了《共青城市强化社区物业管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实施意见》,并于2025年6月2日通过了第三届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审议。文件明确了我市社区物业管理的两项重点革新,一是构建市级、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管理体系,完善“1+3+N”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组织架构,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效率,强化基层治理能力;二是创新物业费管理模式,设立共管账户,实行“基础付费+绩效奖励”动态支付机制,将服务质量与费用支付直接挂钩,在保障居民自治权利和物业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物业企业自主提升服务水平。
二、强化监督,规范考核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强化物业行业监管,我局已制定出台《共青城市物业小区环境考核评比工作方案》、《共青城市物业行业“红黑榜”管理办法》,已联合组织组制定《关于深化“三方联动”机制提升小区治理水平的通知》。已指导行业协会拟定《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参考标准》,正在征求物业服务企业意见。目前,我市二季度物业小区环境评比和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第三方评估已结束,属地和部门正在进行评分,预计月底将公布2025年第一期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
7月以来,为落实“我的小区我做主”理念,市委领导亲自挂点中航城小区进行试点,意在通过领导带头听民意、机制革新破难题、共建共享促和谐三大举措,推动物业服务从“问题整治”向“品质提升”转型,推动小区治理水平与群众满意度双提升。后续也将以点带面,在全市推广,实现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大提升。
特此回复。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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