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2-09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588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对政协共青城市第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共青城市第三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张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政策体系
我市2021年已出台《关于共青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府办发〔2021〕39号)。文件对非单一产权、四层及以上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申请条件、实施程序、资金筹措、职责分工等进行了全流程规范,建立了由市委书记牵头的工作小组统筹推进项目实施。
二、多元资金筹措
我市已构建“财政奖补+业主分摊+基金提取”模式,多元化方便申请主体筹措资金。现有方式共3类,4种,一是财政奖补10万元/台。二是允许业主自主协商费用分摊方式。三是允许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和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个人分摊费用。
三、优化审批流程
我市已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环节进行了进一步简化,推行联合审查会议制度,7个工作日内即可出具审查意见,街道(乡镇)或村(居)委会全程协助公示协调工作。
四、下步计划
北峰社区和东湖社区前期安装的10台电梯已通过司法程序完善了产权转换,属地社区正在组织业主规范使用。通过进一步转变工作模式,参照九江市先进经验及周边县市做法,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关于共青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传,为业主在建设、审批及资金分摊、后续管理等方面答疑解惑。同时,积极吸纳政协建议,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切实解决群众“上楼难”问题。
特此回复。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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