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住房保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2-26 公开时限: 限时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5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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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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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发现,有1户家庭存在长期空置6个月以上,依据《共青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且未向市住建局说明正当理由并备案的”规定,取消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公共租赁住房,住房保障对象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公示时间:2025年1226日至2026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611日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附件:公共租赁住房1户承租对象及房源名单。

联系地址:茶山街道温馨家园9栋1楼116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2-431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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