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5-06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09524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泽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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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泉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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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0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泽泉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位工作要求制定竞聘条件,岗位设置须群众公认,竞聘条件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等有关条件,实施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

四、已核准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

根据《泽泉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市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拟设置岗位总量21个,其中:管理岗位15个,专业技术岗位5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71.4%。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71.4%。其中:九级15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3.8%。

(1)中级岗位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0%。其中:九级1个,十级岗位1个。

2、初级岗位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0%。其中:十一级岗位1个,十二级岗位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4.8%。其中:技术工五级1个。

《岗位核准表》(见附件)

五、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管理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五、六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此外,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五、六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此外,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2)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3)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4)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5)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的人员,大专、中专毕业生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一年以上人员,具备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6)十级职员岗位,须中专和大专毕业见习期满。

八级及以上职员岗位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部门任命后方可聘用。

单位还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各职员岗位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必须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必须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1)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一般不实行兼职。二级岗位设置的具体条件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是市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三级岗位聘任条件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含原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4)专业技术五级岗位应聘任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三年以上。

(5)专业技术六级岗位应聘任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含原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6)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7)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聘任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三年以上。

(8)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聘任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含原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

(9)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含原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

(10)专业技术十一级应任十二级岗位满一年,初级岗位在职数范围内,由单位自主聘任。

3、工勤技能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是:(1)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技师等级考评;(2)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等级考评;(3)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4)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应在本工种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5)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应是学徒期满已转正定级,或者是具有职高(不含两年制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在工勤技能岗位工作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6)普通工熟练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确定为普通工岗位。

单位还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增设岗位条件。

4、岗位转换 因工作需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转换聘用的需符合新聘岗位基本条件。由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首次聘用到管理岗位时,要符合聘用岗位的相应条件,一般聘用到九级以下职员岗位。首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必须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一般聘用到本岗位的最低等级。

六、各岗位说明书

按一岗一书制定规范的具体岗位说明书。

七、竞争上岗办法

(一)各级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根据现有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任职条件及人员自身条件分别进行续聘、直聘或组织任命后进行聘用。

(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

制定竞争上岗办法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国人部发〔2003〕61号及九江市《实施意见》为依据,在内容上应包括以下7个方面:

(1)岗位设置具体情况

(2)聘用岗位等级及条件(空额情况)

(3)符合各等级岗位条件的待聘人员情况(见待聘人员花名册)

(4)实施竞争上岗的办法(考试、考核等办法)

(5)实施竞争上岗的方法步骤及时间要求

①公布已经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包括具体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②工作人员申请应聘。填写《事业单位岗位竞聘申请表》。

③按岗位条件和竞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④公示参加竞岗人员审核结果。

⑤开展竞争上岗(组织竞岗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形式进行竞争上岗),根据竞岗情况或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⑥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

⑦公示拟聘用人员情况(名单、岗位名称与等级)。

⑧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政府人事部门核准或备案。

⑨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6)聘期及聘用合同的签订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单位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作出具体工作计划安排,要求任务清晰、安排合理,责任明确,标准具体。

八、组织领导

(一)聘用工作小组成员情况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石纪涌  党委书记

副组长:秦贞国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胡  玉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成  员:曹  志  纪委副书记

马玉宝  党政办负责人

陶  泉  出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建办,胡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玉宝同志为工作人员,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具体职责情况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精神,实施工作小组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律检查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在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工作职责:

1.制订实施方案。实施工作小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草案),将方案提交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召开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打分人员名单。

3.组织开展人员竞岗工作,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4.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仲裁本单位岗位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争议。

九、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方法、步骤及完成时限

1.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量化评分细则等;

2.征求全体干部职工意见,并经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由全体职工签名同意,并公示5个工作日 (会议纪要、照片等);

3.报主管部门审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4.单位按实施方案开展岗位聘任 ;

5.公示聘任岗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名单、拟聘结果等,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6.报主管部门审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7.单位组织聘用 ;

8.聘用结果报人社局备案,兑现工资待遇。

文字解读《泽泉乡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http://www.gongqing.gov.cn/zqx/02/12/202205/t20220506_5475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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