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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泉乡医保定人定岗实施方案
为提高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能力,结合泽泉乡工作实际,经泽泉乡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参保群众办事“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一次办”为导向,构建优质便捷、运行高效、管理有序的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切实打通我市医保经办“最后一公里”。
以基层参保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参保群众的切实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参保群众办事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基层服务示范点建设成为服务基层参保群众的前沿阵地。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设施和网络作用,利用基层现有的力量和资源,有效降低社会成本。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按照《关于规范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及设置的通知》和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共青城市关于切实提高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共府发〔2022〕7号)文件精神,乡镇(街道)规范名称为:医保事务服务站,村(社区)为医保事务服务点,统一设置医保服务窗口。
入驻乡镇(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站办理事项: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出具《参保凭证》、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含急诊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意外伤害待遇备案、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产前检查费支付、生育医疗费支付、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生育津贴支付、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等20个高频次政务服务事项。
村(社区)医保事务服务点帮办代办事项: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出具《参保凭证》、转移接续手续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含急诊备案)、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产前检查费支付、生育医疗费支付、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生育津贴支付、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等16个高频次政务服务事项。
岗位人员安排:
泽泉村村医保事务服务点具体工作人员为洪雪姣
长塘村村医保事务服务点具体工作人员为于火兰
关帝庙村村医保事务服务点具体工作人员为潘国兵
朝阳社区居民委员会医保事务服务点具体工作人员为欧阳次萍
观音桥村村医保事务服务点具体工作人员为陶秋彬
涂山村村医保事务服务点具体工作人员为吴 辉
花园村村医保事务服务点具体工作人员为钟楚霞
泽泉乡乡医保事务服务站具体工作人员为况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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