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1-1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602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共青城市泽泉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泽泉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国共青城"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青城市泽泉乡党政办(地址:共青城市泽泉乡政府 ,电话:0792-2571189,邮编:33280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等要求,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促进了我乡依法行政工作,推动了文明、法治、和谐建设。

(一)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发布信息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全年全乡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务信息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信息专人发布、专人管理责任等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动态信息。经梳理,2022年我乡未产生有效规范性文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的泽泉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严格对照共青城市乡镇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进行目录调整和日常信息发布;

二是利用乡(村、社区)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板、电子滚动屏等,基本构建起了全乡政务公开网络,确保公众第一时间获悉我乡最新动态。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落实责任分工。做好由分管领导审核,政务公开信息员收集,具体部门报送材料的规范化管理。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原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建立考核制度,对照上级整改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在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对不能及时提供信息的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各部门的内容之一。

四是开展社会评议,主动接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邀请多方主体以多种形式评议公开工作,收集意见并限期整改,评议结果作为工作优化和考核参考。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严守工作纪律。明确追责情形,对公开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规追责,视情采取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措施,强化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乡加强平台建设,提高门户网站的实用性,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公开内容,选择了适当的公开专栏类型,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两方面改进措施:

1、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单位工作职能和职责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子网站进行更新维护。推行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在社会关注事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新的突破。

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增进群众对我乡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服通
  • 赣政通
    手机版 政务微信 政策问答 无障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