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重点领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6-1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090697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收回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宅基地使用权的通知
| 信息类别 | 土地利用和管理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9-06-12 | 公开时限 | 长期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26960/2019-00185 | 发布机构 | 泽泉乡政府 | 文件下载 | |||
泽泉乡观音桥村、长塘村村委会:
共青城市2018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核实我乡观音桥村、长塘村存在3宗农民建房违法用地图斑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违法面积1.98亩,违法占用耕地1.37亩(占用基本农田1.37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特别是针对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要求限期拆除,并复耕到位,但考虑到此3宗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农民建房均已建成,且都符合“一户一宅”建房条件,经请示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现由占基本农田违法建房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收回,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待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规划调整到位后,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研究落实对此3宗农民建房占基本农田的处理意见,并补办宅基地使用手续。
特此通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公网安备:360482020000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