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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报销(材料收集、登记录入)
1、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报销(材料收集、登记录入)。
2、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 号):二、(六) 费用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要合理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完善支付办法, 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探索适合困难城镇非从业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支付办法,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可以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和社会慈善捐助等方式解决。
3、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1.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2.在本市以外的定点医院住院治疗;3.提交的医疗资 料齐全。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4、办理材料
发票:纸质材料原件1份。
费用清单:纸质材料原件1份。
疾病诊断书:纸质材料原件1份。
出院小结:纸质材料原件1份。
社保卡:纸质材料原件1份。
银行账户:纸质材料原件1份。
《转外就医申请表》:纸质材料原件1份。
5、办理流程
预约:不支持预约。
申请
【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共青城市泽泉乡便民
服务中心;接收地址:共青城市泽泉乡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信函提交】接收申请的机构:共青城市泽泉乡便民服务中心;接收地址:共青城市泽泉乡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工作时间】 5 月 1 日-9 月 30 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
午 8:00-12:00; 14:30-18:00。10 月1日-4月30 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日:上午8:30-12:00 ; 15:00-17:00 ;法定 节假日:上午8:30-12:00。
受理:符合报销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不符合报销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实人认证:不需要实人认证。
办 理 进 程 查 询 : 办 事 对 象 可 拨 打 窗 口 电 话0792-2571696 查询事项办理进程。
办理结果:医保报销经费拨款单。
送达方式:现场领取。领取地址:泽泉乡人民政府 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 08:00-12:00 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00-12:00 14:30-17:30 。2. 拨打电话查询: 0792-2571696。
6、收费信息
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7、结果领取
现场领取。领取地址:泽泉乡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工作时间:工作时间:5月1日-9月30日上午 08:00-12:00 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上午08:00-12:00 14:30-17:30 。2. 拨打电话查询: 0792-2571696。
8、办理时间
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14:30-18:00;10月1日-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中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中午:12:00-14:30 ;双休 日:上午 8:30-12:00 ;15:00-17:00 法定节假日:上午 8:30-12:00。
9、办理期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10、办理地点
共青城市泽泉乡医保事务服务站。
11、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92-2571696
监督电话:0792-257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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