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重点领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1-0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177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国家发改委最新明确
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提出——
-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 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 有关部门要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 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
来源: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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