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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加挂市林业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十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十四)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造林绿化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六)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十七)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和0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实有人数103人,其中:行政编制 7 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40人,工勤编3 人,同岗同酬5人,聘用人员27人,民主公司借用人员2人,志愿者1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72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3.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2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3.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无结转结余。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72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3.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8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5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71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99万元、资本性支出5.4万元;项目支出4641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1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1.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0.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4万元、资本性支出43390万元、其他支出8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 0.1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8%,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45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26%,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0.94万元;农林水支出117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 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62.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4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88.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0.8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9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60.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66万元;资本性支出4339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7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1.98万元;其他支出8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729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3.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18%;卫生健康支出35.7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8%;城乡社区支出445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4.26%;农林水支出117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62.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8%;住房保障支出41.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2%。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6.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99万元,资本性支出5.4万元。项目支出4641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81.9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50.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4万元、资本性支出43390万元、其他支出8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4583万元,支出预算为44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自然资源44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70.9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开支。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458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93万元;资本性支出4339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自然资源26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自然资源67.8万元,下降20.1%,下降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预算安排1543.4万元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01.8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压缩开支,减少采购;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3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资金46413.1万元,其中: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11个。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项建设工程对占用征收林地需求不断增加,但其支付的补偿标准明显偏低,无序占用、粗放利用林地问题突出,减少的森林植被无法得到有效恢复。由占用征收林地的建设单位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现森林植被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制度保障。
(2)立项依据
项目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3)实施主体
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
①方案背景
植被对于生态平衡、水土保持、气候调节等具有关键作用。因项目建设,不可避免地对部分区域植被造成破坏。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植被恢复的要求,特制定本植被恢复费实施方案,旨在确保受损植被得到有效恢复,最大程度降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
森林植被恢复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布的关于森林植被恢复的政策文件,明确征收标准和实施细则为了恢复因开发建设等活动破坏的森林植被而征收的费用。其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促进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恢复,确保生态平衡。
②实施目标
在项目建设完成后的[X]年内,使因项目建设受损的植被区域植被覆盖率恢复至不低于项目建设前的[X]%。
恢复后的植被群落结构合理,具备良好的生态稳定性,能够有效发挥水土保持、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
③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土地占用、施工活动等导致植被破坏的所有区域,具体范围以项目征占用土地红线图为准。
④植被恢复费收取标准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赣财非税〔2016〕3号)规定,结合项目建设区域实际情况,确定植被恢复费收取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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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城市规划区外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使用非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的 |
1、城市规划区内使用非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的 |
1、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国家和省级公益林林地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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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林地、竹林地、苗圃地 |
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
宜林地 |
乔木林地、竹林地、苗圃地 |
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
宜林地 |
乔木林地、竹林地、苗圃地 |
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
宜林地 | ||
|
收费标准(万元/公顷) |
10.0000 |
6.0000 |
3.0000 |
20.0000 |
12.0000 |
6.0000 |
40.0000 |
24.0000 |
12.0000 | |
⑤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
资金收取:由共青城市税务局负责,在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时,一次性足额收取植被恢复费。
资金存储:收取的植被恢复费全额上缴省级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设立专门的植被恢复费资金账户,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资金使用审批:使用植被恢复费需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项目建设占用林地审批书面申请,经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征收分成:凡由国家林业局或省林业厅负责审核或审批的征用、占用或临时占用)林地的,其森林植被恢复费由省林业厅负责征收:缴入省级国库,并按下述规定分成:省财政直管县所属区域内缴交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省、直管县两级分成,比例分别为20%、80%。各设区市所辖区区域内缴交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省、市、区三级分成,比例分别为 20%、10%、70%。
(5)实施周期
长期
(6)年度预算
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用于林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本项目预算资金来源于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资金8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保障我市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及时审批,项目及时开工,促进节约利用林地、培育和恢复森林植被、实行森林资源占补平衡。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3.9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 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事接待)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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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绩效目标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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