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4-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95036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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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城区各用途土地基准地价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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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直及驻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我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调整,更新成果已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现将更新调整后的共青城市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公布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确定基准地价的基本要素

(一)基准地价定义: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平均价格。

(二)确定依据: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14)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评估测算确定。

(三)基准地价的内涵:基准地价估价时点为2021年01月01日,容积率:商服用地容积率为1.4、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8、工业用地容积率符合规划利用条件、公共服务用地(第一、二大类)容积率为1.5、公共服务用地(第三大类)容积率为1.0;设定的开发程度为:商服、住宅、公服用地宗地红线外“六通”红线内“场地平整”(“六通”指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通气);工业用地宗地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场地平整”(“五通”指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国家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国家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服务用地50年。

二、共青城市城区各用途土地基准地价成果表

附件2           共青城市城区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基准地价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平方米

2149

1540

1073

836

617

万元/

143.27

102.67

71.53

55.73

41.13

住宅用地

/平方米

1590

1310

980

700

520

万元/

106.00

87.33

65.33

46.67

34.67

工业用地

/平方米

172

120

85

60


万元/

11.47

8.00

5.67

4.00


公共服务用地

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用地(第一大类)

/平方米

802

553

369

235


万元/

53.47

36.87

24.60

15.67


机关团体、教育、科研、文化设施、体育用地(第二大类)

/平方米

620

446

314

215


万元/

41.33

29.73

20.93

14.33


公用设施用地(第三大类)

/平方米

596

416

295

208


万元/

39.73

27.73

19.67

13.87


内涵:基准地价估价时点为20210101日,容积率:商服用地容积率为1.4、住宅用地容积率为1.8、工业用地容积率符合规划利用条件、公共服务用地(第一、二大类)容积率为1.5、公共服务用地(第三大类)容积率为1.0;设定的开发程度为:商服、住宅、公服用地宗地红线外六通红线内场地平整六通指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通气);工业用地宗地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场地平整五通指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国家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国家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服务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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