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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加挂市林业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桥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市本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监管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边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的审批申报,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规范和管理权限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十二)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井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并监督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地方政府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报订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 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组织林地报批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的相关工作。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五)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职。组织开展国家和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提出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新建。调建的建议并按程序中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列东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十六)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 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二、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共青大道19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冬季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负责人:张理红 办公室电话:0792-435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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