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机构设置与职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4-03-0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07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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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机构职能目录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职能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工作日) | 法定依据 | 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 1 | 综合股(财务与资金运用股) |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和保密、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管理政务工作;负责政务工作协调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等工作;承担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单位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业务与协调处理等工作;负责接待工作;负责单位车辆管理、财产管理等后勤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党组各种会议及主要活动;负责单位监察和党群工作;承担相关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负责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审批工作;承担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本单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涉及自然资源工作的接待来访人员、受理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和督查、督办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维稳工作。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五楼办公楼503 |
夏时令 9:00-12:00 13:30-18:00 冬时令 9:00-12:00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共办字[2019]27号) |
股长:张理红 0792-4357386 |
| 2 | 调查监测权益股(国土测绘与科技地理信息股) | 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政策措施、规划和计划、指标体系、技术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市土地、水、森林,草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组织实施水、森林、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承担全市应急监测及重点区域、特定对象的专题监测。负责全市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料、遥感监测数据的集中采购(采集),生产和共享应用。组织建设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并提供信息共享。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监督全市水流、森林、草地、荒地、滩涂、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市本级行使所有权的自然资源登记,指导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
夏时令 9:00-12:00 13:30-18:00 冬时令 9:00-12:00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共办字[2019]27号) |
负责人:雷笛 0792-4391086 |
| 3 |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 拟订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管理和监督国土资源、国土资产和国土市场依法对垄断土地、矿产一级市场进行管理,监管放开、激活规范二、三级市场职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土地评估和土地储备工作。负责临时用地管理工作;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203/206 |
夏时令 9:00-12:00 13:30-18:00 冬时令 9:00-12:00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共办字[2019]27号) |
负责人:刘寒冰 0792-4357068 |
| 4 | 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规划管控股、市政工程规划股) | 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负责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和九江市政府审批的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编制镇(乡)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城乡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编制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等专项规划。监督管理规划行业。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贯彻执行城乡建设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并指导城乡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工作。拟订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拟订市本级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基础测绘管理政策和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民用测绘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负责测绘单位的等级资格初审,管理全市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和保护。建立和管理本市测绘基准、测量控制系统,组织全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开展“数字中国”江西时空我市数据库建设与更新。负责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拟订全市规划、测绘等行业管理政策和制度,协调促进地理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组织开展全市联合测绘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管理。管理测绘项目备案。组织,指导应急测绘保障。统筹管理自然资源大数据建设。拟订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图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理信息资源共享工作。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407 |
夏时令 9:00-12:00 13:30-18:00 冬时令 9:00-12:00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共办字[2019]27号) |
负责人:王明洋 0792-4357511 |
| 5 | 耕地保护股 | 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和九江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406 |
夏时令 9:00-12:00 13:30-18:00 冬时令 9:00-12:00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共办字[2019]27号) |
负责人:袁晓佩 0792-4357511 |
| 6 | 生态修复股(国土空间修复股) | 对耕地开发复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市土地征收征用政策落实和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承担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相关工作。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201 |
夏时令 9:00-12:00 13:30-18:00 冬时令 9:00-12:00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共办字[2019]27号) |
负责人:刘寒冰 0792-4357020 |
| 7 | 林业股(市林长办公室、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承担森林、林地、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管理,林木种子、草种管理,林业灾害综合防治等相关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市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编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指导良种基地建设。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林木凭证采伐及运输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市林长办公室和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新建、调整的建议。组织实施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指导湿地和草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市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草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工作。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301/302 |
夏时令 9:00-12:00 13:30-18:00 冬时令 9:00-12:00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共办字[2019]27号) |
负责人:刘正波 0792-4357386 |
| 7 | 地质矿产股(矿产资源股) | 拟订地方性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权限以及自然资源部委托矿种的探矿权,采矿权,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 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拟订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 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县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下水地质环境、区域地下水水质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6 |
夏时令 9:00-12:00 13:30-18:00 冬时令 9:00-12:00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共办字[2019]27号) |
负责人:刘欣 0792-4357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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