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9-07-0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110268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市自然资源局就市政协第45号“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提案”的回复
| 信息类别 | 议案提案办理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生成日期 | 2019-07-04 | 公开时限 | 长期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信息索取号 | G33150/2019-00035 | 发布机构 | 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 | 文件下载 | |||
市自然资源局就市政协第45号“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提案”办理工作受共青城市司法局邀请作为协办单位,据4月4日召开的“2019年政府系统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会议要求,在接到政协提案后按时将协办意见函送交主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协办单位,分管负责领导王万强同志参加了相关座谈会。座谈会上,市政协张小燕委员就提案反映的问题作了说明,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现实问题。市司法局代表承办单位通报了提案办理的有关情况,交流了提案办理过程中了解和掌握的部分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王万强同志与提案委员进行了深入沟通,并提出了相关工作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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