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10-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5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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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共青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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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违规沙场砖厂整治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4月18日市支队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进一步加强采砂、制砂等涉沙行业的监管的通知》,我局执法监察大队、各乡镇国土所加强辖区内的巡查,对发现违法违规用地实行月报制(上报市局),2020年5月,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苏家垱乡青山村三角塘(原福星砖厂)的邹龙华、谢小龙,香山村水对垅(原星红窑厂)的殷九苹、罗爱火未经有批准权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砂石、水泥砖加工的行为。我局立即函告苏家垱乡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局,并向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共青城市供电公司发协助函,要求立即对苏家垱乡青山村三角塘(原福星砖厂)的邹龙华、谢小龙,香山村水对垅(原星红窑厂)的殷九苹、罗爱火两处非法占地项目停止供电。后期配合苏家垱乡人民政府对上述两处违法占地进行了联合整治。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采砂、制砂、砖厂整治力度,加强对全市范围内的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我市沙场、砖厂等有序合理的开发利用。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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