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10-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500668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对共青城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曾庆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违规沙场砖厂整治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4月18日市支队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进一步加强采砂、制砂等涉沙行业的监管的通知》,我局执法监察大队、各乡镇国土所加强辖区内的巡查,对发现违法违规用地实行月报制(上报市局),2020年5月,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苏家垱乡青山村三角塘(原福星砖厂)的邹龙华、谢小龙,香山村水对垅(原星红窑厂)的殷九苹、罗爱火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进行砂石、水泥砖加工的行为。我局立即函告苏家垱乡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局,并向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共青城市供电公司发协助函,要求立即对苏家垱乡青山村三角塘(原福星砖厂)的邹龙华、谢小龙,香山村水对垅(原星红窑厂)的殷九苹、罗爱火两处非法占地项目停止供电。后期配合苏家垱乡人民政府对上述两处违法占地进行了联合整治。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采砂、制砂、砖厂整治力度,加强对全市范围内的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我市沙场、砖厂等有序合理的开发利用。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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