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办理结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0-10-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0-1500680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对政协共青城市第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5号提案的答复
刘俊、丁益华、何淑珍、胡煜媛、查启耀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对共青城市新建小区进行“人车分流”的规划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共青城市正处于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在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得到了您和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我们表示非常感谢!
近几年随着共青城市经济不断发展,生活品质不断提高,人民对小区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自2018年3月《赣江新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版)》实施以来,我局在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中严格落实“居住项目机动车地面停车泊位数不宜超过配建总泊位数的10%;其他建筑机动车地面停车泊位数不宜超过配建总泊位数的20%。”的规定要求,要求居住小区停车位尽可能的设立在地下车库,在地面上可以腾出空间进行绿化,同时建议建设单位采用人车分流的交通形式。截至目前,我市新审批居住小区项目基本实现了人车分流。
下一步我局将在小区规划方案审查中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在规划验收中严格按照规委会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核验,给住户提供一个更优的居住环境。
2020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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