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自然资源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0-3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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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能源集团九江市共青城市苏家垱乡70MW渔光互补 一体化综合示范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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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国家能源集团九江市共青城市苏家垱乡70MW渔光互补

一体化综合示范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国家能源集团九江市共青城市苏家垱乡70MW渔光互补一体化综合示范项目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H132160幅图。

涉及苏家垱乡青山村团塘殷组农民集体详见征地红线图(附件1)。(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土地面积15.435(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供电用地类项目建设活动用于供电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51115日至2025129日,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预公告期限20251031日至20251114

预公告同时共青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网址:https://www.gongqing.gov.cn/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共青城市共青大道

联系人员:杨观伦

联系电话:18770913160

                                              2025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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