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6-04-1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2008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
文字解读|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共青城市促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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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江西省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型文化业态的战略部署,进一步促进共青城市网络微短剧产业规范健康发展,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影视文化新名片,培育数字经济新增长点,依据《江西省关于促进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措施。该政策旨在系统构建微短剧产业生态体系,提升产业集聚能力、创作能力与市场竞争力,推动共青城市在微短剧领域形成品牌影响力。

二、起草依据

(一)国家与省级政策导向:依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促进精品创作的相关要求,以及江西省关于推动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与支持重点。

(二)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立足共青城市驻市高校密集、全省青年人口占比最高县级市的独特优势,以及共青城影视基地微短剧拍摄制作、网络视听内容创作的良好发展基础,结合微短剧行业快速成长趋势,制定针对性扶持政策,吸引企业、人才、项目落地,构建完整产业链条。

(三)先进地区经验借鉴:参考浙江、广东等地在微短剧创作扶持、拍摄服务、金融支持、人才激励等方面的成功做法,结合我市资源禀赋与发展阶段,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围绕微短剧产业链关键环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支持,主要内容包括:

(一)提供专业指导与服务保障:设立“剧管家”服务专班,实现从项目筹备、拍摄制作到播出推广的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二)强化拍摄场景与基础设施支持:对在共青城拍摄的剧组给予住宿补贴、拍摄场地优惠,推动国有景区、公共场馆免费向剧组开放,降低拍摄成本。

(三)加大金融与资金扶持力度: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推出“短剧贷”等金融产品,对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鼓励影视基地参与联合投资。

(四)鼓励企业成长与平台建设:对入选国家级、省级产业基地(园区)的企业给予配套奖励,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企业给予入库奖励与增长激励。

(五)建立播出效果奖励机制:对在头部平台热播并实现连续霸榜的微短剧,给予出品方、导演、主演等相应奖励,激励创作高质量内容。

(六)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对高产导演给予补贴,为求职演职人员提供短期免费住宿,推动校企合作开展微短剧相关技能培训,提升产业人才储备。

(七)支持剧本创作与本土题材开发:对获得国家、省、市剧本创作扶持的项目给予配套奖励,鼓励创作反映共青城特色、提升城市形象的剧本。

四、起草过程

在起草过程中,市文广旅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国资局、市委人才服务中心、青创集团、共创投集团等相关单位,深入调研我市微短剧产业发展现状与需求,分析产业链薄弱环节与企业实际困难。通过组织召开行业座谈、企业走访、专题研讨等方式,广泛听取影视企业、创作团队、高校专家等多方意见建议,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综合考虑财政承受力与政策实效性,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本措施。该政策力求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激励性,为共青城市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政策咨询

咨询部门:共青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咨询电话:0792-434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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