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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度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拟订城市管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市性的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相关执法活动。
(三)负责市容市貌、指导考核全市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订和实施城区户外广告规划。负责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专项管理;负责组织招标、拍卖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出让户外广告场地成设施使用权。
(五)负责垃圾分类的实施、督导,指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
(六)负责城区经营性和公益性临时占道管理。指导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两侧、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管理工作。
(七)指导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开挖、工程余土渣土清运、调剂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道路开挖、工程余土渣土清运、调剂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因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饰、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料和废弃物)处置管理。
(八)负责城市区内各类违法违规建筑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对已确认的违法违规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九)指导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区园林树木移植、砍伐和绿地临时占用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区绿化、美化和园林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市政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市政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城市市政规划、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市政设施设计方案审查、市政设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府投资的中心城区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排水、照明等市政设施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推进市场化养护工作。
(十一)负责和督导城区灯饰亮化、灯饰保洁和建筑物的美化刷新等相关事项的管理工作。
(十二)查处违反有关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检查落实“门前五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
(十三)负责对数字城管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等指导性工作,依托数字城管平台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检查督导。
(十四)行使市容、园林、市政等相关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具体为: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停车处罚方面的职责分工。两部门建立停车处罚联合执法机制,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罚信息录入交警违章查询系统。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内设市容管理股和综合协调股两个科室。实有人数171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9人,工勤编13人,同岗同酬11人;退休人员2人;征地工65人;聘用人员68人。
第二部分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160.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5.27万元,增加的原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所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48.0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9.8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3.27万,较上年上升20%,上升原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所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较上年下降0%;上年结转结余1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1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万,较上年增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16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75.2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所致。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0.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9.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57.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万元。项目支出749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1.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2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2.4万元、资本性支出585.8万元、对企业补助3449.4万元、其他支出466.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8069.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89%,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4.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83.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7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73.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1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8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0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5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344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2.33%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9.4万元;其他支出46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7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148.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63.2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环卫市场化等项目支出增加。具体支出情况是: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8057.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8.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5%;卫生健康支出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4%;住房保障支出26.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2%。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60.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9.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7.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9万元。项目支出748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2.4万元、资本性支出573.8万元、对企业补助3449.4万元、其他支出466.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业务发生。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0.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6.48万元,增加193.7%,增加原因机关日常业务量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预算安排3701.2万政府采购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37.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49.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 环卫市场化项目
(1)项目概述:为使我市环卫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率提高,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向市场化、现代化、科学化方向不断提升。由第三方共青金牌股份有限公司对我市城区及乡镇范围内市政道路、市政公共设施、开放式小区保洁;大件垃圾、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等一体化项目管理服务。
(2)立项依据:根据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城市管理局《关于提请研究2022年至2024年城乡环卫一体化采购项目的请示》。由城管管理局牵头制定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制定考核制度,确保提高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实现城乡环境整体提升,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3)实施主体:共青金牌股份有限公司。
(4)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监督与管理,由共青金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执行。城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下达指令性工作计划。对环卫市场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按月对金牌公司的工作进行考核打分。同事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3449.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环卫市场化项目的实施,主要绩效目标是为进一步完善共青城市环卫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共青城市环境卫生质量,努力打造“整洁、干净、有序”的城市市容环境,由专业的服务公司进行日常保洁管理,可以提高环卫工作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具体绩效指标可体现在环卫市场化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实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2.其他运转类项目17个
(1).一类-日常运行经费220万元、(2).二类-车辆运行费25万、(3).二类-代列-共青城市智慧城管平台建设111.5万元、(4).二类-代列-生活垃圾分类经费320万元、(5).二类-市政路灯电费690万元、(6).二类-代列-共青城市市区公园管护物业管理费773.8万元、(7).二类-代列-创文明城市费用150万元、(8).二类-智慧城管运行经费15万元、(9).二类-政府购买服务(失地农民长期聘用工人员经费、城管执法队员)314.8万元、(10).二类-代列-南湖新城垃圾中转站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升级改造140.3万元、(11).二类-代列-环卫市场化3449.4万元、(12).二类-市政用水水费75万元、(13).二类-代列-城区路口季节性摆花造景200万元、(14).二类-垃圾处置费488万元、(15).二类-市政路灯所日常维护经费210万元、(16).二类-失地人员及临时人员社保经费及聘用人员高温津贴、取暖费146万元、(17).二类-城管执法大队、市政路灯、环卫、园林和“两参”人员经费)159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原因是部门无此项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费0.71万元,与上年下降0.73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万元,比上年下降1.75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原因是部门无此项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城乡社区支出: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事业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五)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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