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08-17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469045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
《共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度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自2018年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共青城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卢治轩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周传友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乡镇长和茶山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共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印发了《共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共府办发〔2018〕56号文件),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机制、推行范围、分类方式、设施步骤、组织保障和任务分工,指导各单位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证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重点围绕夯实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完善垃圾分类运行体系、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居民分类习惯养成,进一步提升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力争2021年底形成政府统筹指挥、职能部门协同推进、街道具体落实、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的整体推进体系。力争2021年底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98%以上;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并探索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探索建设垃圾分类分拣中心;稳步运行厨余垃圾收运,居民厨余垃圾分出率达30%,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达20吨,力争2021年底实行环卫一体化监管,通过智慧城管系统平台,随时监控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实现分类收运与监管无缝衔接。
(二)责任分工:为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方面、全领域、全覆盖”实施,《共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度工作方案》中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责任分解,并要求将该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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