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共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2021年工作要点》《江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度考核方案》(赣分类〔2021〕2号)有关细则,进一步优化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重点围绕夯实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完善垃圾分类运行体系、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居民分类习惯养成,进一步提升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力争2021年底形成政府统筹指挥、职能部门协同推进、街道具体落实、广大居民共同参与的整体推进体系。力争2021年底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98%以上;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并探索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探索建设垃圾分类分拣中心;稳步运行厨余垃圾收运,居民厨余垃圾分出率达30%,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达20吨,力争2021年底实行环卫一体化监管,通过智慧城管系统平台,随时监控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实现分类收运与监管无缝衔接。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大力度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
1.宣传先行,营造垃圾分类舆论氛围。加大官方媒体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及其成效。市委宣传部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闻报道和情况通报的栏目,各街道、乡镇、单位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大力推广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垃圾分类法规政策,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社区、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2.全市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对现有的投放容器,破损、老旧的要按规范要求及时予以更新,切实提高全市垃圾分类水平。街道社区负责主城区各居民小区内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主次干道、沿街小巷、公共场所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各自单位垃圾分类投放容器,高新区、南湖新城、各乡镇负责辖区范围内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负责督导行业管理范围内的商场、酒店、食堂、餐饮店、车站、超市等公共场所实现强制分类,并对垃圾分类投放容器予以及时更新维护。〔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金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乡(镇)、街道社区、南湖新城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3.加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建立党员带头分类、带动群众“双带引领”机制,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机关”、党员民主评议等考核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增强主人翁意识;全面发挥工会、妇联、团市委等组织的社会动员优势,带动广大妇女、职工、志愿者等成为垃圾分类宣传员、示范员、监督员,联动开展多元化宣传活动。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评选选出一批示范单位、示范学校、示范小区、示范医院、示范商场、示范企业等,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社区、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
4.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四进”活动。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系列活动。特别要以学校教育为阵地,结合教育体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垃圾分类进课堂,向学生们普及垃圾分类和减量知识,做到每学期、每班级全覆盖。动员家庭积极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建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各乡(镇)、街道社区、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5.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实施范围,精心策划主题教育宣传活动。鼓励街道社区、各责任单位借鉴乘风小区垃圾分类经验,在创卫责任小区建立一批垃圾分类驿站和宣传阵地,鼓励采用入户宣传、积分奖励等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分批组织居民代表、物业代表、学生代表、企业代表等走进垃圾分类驿站、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实地感受垃圾分类的价值理念。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责任单位:街道社区、市直及驻市各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二)切实抓好源头减量
6.强化源头治理。从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出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充分结合本市实际,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大力推广使用篮子、布袋子。加强商超、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平台企业加强绿色管理主体责任,要求其强化对平台入驻商户管理,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鼓励创新商业模式,推广应用可循环包装、商品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7.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开展文明餐桌宣传活动,动员宾馆酒店、学校餐厅、机关食堂积极开展“文明餐桌”“公筷公勺”“光盘行动”,吸引广大家庭积极参与,普及餐桌文明知识,推广餐桌文明礼仪,倡导节约用餐、健康饮食,提升行业服务品位,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8.从源头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不使用一次性消费用品,推广使用绿色环保杯具。同时倡导全市单位食堂、酒店(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垃圾的产生。〔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三)加快建立分类体系
9.加强专业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建设。建设常态化、专业化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培训不断加强督导员队伍对垃圾分类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垃圾分类人员的业务能力,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前端投放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城市管理局、街道社区〕
10.优化分类投放收集点。各分类点位足额配备标识、颜色统一、规范、清晰的分类容器,合理设置符合要求的集中投放点。老旧居民小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可增设垃圾分类收集屋,实施各类垃圾定点分类收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城市管理局、金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推进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根据垃圾中转站兼具可回收物分类回收功能的,应纳入可回收物集中收集点进行管理。对公共区域指导建立可回收物集中收集点,做到辖区可回收物回收站点设置无死角、全覆盖。鼓励与再生资源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联系机制,定点定时收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垃圾收运系统的衔接。〔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城市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12.规范分类运输。分类运输车辆应密闭性佳、标识清晰准确,科学设置收运路线,严格按照分类收运要求开展作业,确保各区域分出的垃圾应收尽收,坚决杜绝“先分后混”“混收混运”,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更换“跑、冒、滴、漏”不合格运输车辆,避免二次污染;做好厨余垃圾专项收运工作,加强收运环节管控,对分类质量未达到相应标准,收运方可在取证后拒收,稳步推行“不分类不收运”倒逼机制。〔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乡(镇)、茶山街道、农垦集团、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探索建设分拣中心。结合本市实际积极探索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模式,支持再生资源企业通过改建、新建、租赁等方式,最大限度盘整现有空间资源,因地制宜推动辖区内产生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能有统一暂存之处和科学妥善的处理,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相匹配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
14.规范厨余垃圾分类收运。严格执行厨余垃圾分类收运方案,进一步规范居民、餐饮行业前端分类并坚决落实厨余垃圾单独收运工作,夯实前端投放精细化管理,启动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金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加强环卫营运管理
15.加强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加大生活垃圾收运环节的监管力度,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符合要求,封闭式运输,分类清运,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和“跑、冒、滴、漏”。〔责任单位:各乡(镇)、茶山街道、农垦集团、市城市管理局、金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开展环卫设施清洗行动。及时开展清洗、消杀、除臭工作,确保设施周围无垃圾、污水和污迹,无明显异味。重点对环卫保洁车辆、果皮箱、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进行重点冲刷、擦拭保洁,对果壳箱、垃圾桶做到从内到外全面擦拭清洗,整体提升环卫设施清洁水平,实现“环卫设施露本色,洁净靓丽如新”。〔责任单位:各乡(镇)、茶山街道、农垦集团、市城市管理局、金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要严格落实运行要求,定期、全面、细致检查设施设备。设施运营单位做好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加强设施安全运行标准规范学习,明确设施安全运行标准与要求;加强设施操作规程学习,严格执行设施具体操作流程与要求,落实岗前培训、业务学习、考核评定,强化实际操作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与演练,提升自主安全意识和防护手段。要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运用数字化手段,完善环卫车辆进场实时在线计量监控、设施场界保洁、渗滤液处理、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等系统,实现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动态监管。定期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进行检测,确保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飞灰全收集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金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推动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
18.重点培育扶持回收企业。以政策扶持为导向,按照就近、便民、高效的原则,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装备优、网络全的再生资源回收龙头骨干企业。发挥要素集成效应,有效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促进生活垃圾可回收物高值利用。〔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19.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全面推动城乡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提高回收利用率;鼓励企业采用“互联网+”回收模式,采用上门预约、以旧换新等回收模式;鼓励回收企业打造上接回收网络、中接仓储物流、下接利用产业的再生资源供应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20.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以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把生活垃圾分类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调度和研究解决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要跨前一步、主动担当,履职尽责,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协调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经费支撑。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收运体系、管理队伍建设、终端处理设施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有效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经费、考核奖励经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和维护经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运营和终端处置经费、垃圾分类指导员和督导员队伍工作经费等。(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财政局)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引导和教育养成作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载体和途径,提高精准宣传实效,稳步形成以党建为引领、政府为主导、社区为着力点、全民参与为基础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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