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7-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92657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
文字解读|关于《共青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争先锋、走前列”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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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

2019年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2022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减少能源资源浪费。2022年3月九江市下发《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争先锋、走前列”实施方案》我市对照国家、省政府关于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坚持垃圾分类工作标准,严格对照《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垃圾分类的指示要求、工作部署,着力查摆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短板与不足,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推进工作。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社区为着力点,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生活垃圾不落地、不外露、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把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等领域,争先进位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我市环境品质。

三、《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要举措都有哪些?

1.健全组织领导。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导下,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部门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有专人负责,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推进机制。

2.建强垃分机构。组建专门的垃分办,负责我市垃圾分类的日常工作,并本着“创新、务实、高效、担当”的原则,建强垃分办,做到四有“有专人分工负责、有专用场所、有专业岗位职责、有专项经费保障”。

3.配齐督导人员。各乡镇(街道)要加快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建设,按照1-2个分类亭安排一名垃圾分类督导员的标准配足、配齐督导员,强化垃圾分类督导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垃圾分类督导员业务水平,深入开展巡回垃圾分类专题培训,督导员通过理论讲解、模拟实操、案例纠错等方式引导居民增强投放环节准确率,保障日常工作有序推进。

4.组建志愿队伍。各乡镇(街道)、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把志愿者队伍作为当地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和组建群众自发组织、自愿参与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联合社区、物业、村(组)经常性地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主要内容涵盖:

  1. 加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

  2. 完善垃圾收运机制

    3、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全市各相关单位责任分工

    4、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具体要求

    五、为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1、落实资金保障。市财政统筹安排经费预算,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经费。

    2、推进城乡一体化环卫。加大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从体系建设上入手,做足工作准备,将所辖地区的乡村环卫工作纳入城市环卫体系,统筹兼顾,统一管理,在所有的管辖范围内,做到有一个统一运行的工作联合网络平台,充分发挥联合网络优势提供资源的共享,建立统一的垃圾收运车队和回收系统,真正做到了城市、乡村的环卫一体化管理模式。管理模式上,坚持一体化的基本要求,坚决遵守城乡环卫管理法规,不断提高一体化统筹兼顾的管理水平,落实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垃圾的及时运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地区环卫工作强度,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不随意处置,按科学合理的举措,因地制宜的处置垃圾。

    3、强化执法检查。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分类收运和处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推进执法检查全覆盖,依法查处落实《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促进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4、提升科技支撑。强化智慧城管在垃圾分类全程体系中的应用,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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