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7-20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192654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
共青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争先锋、走前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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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争先锋、走前列”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目标,根据《九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争先锋、走前列”实施方案》(九分类办字20221号)文件要求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2022年在全市开展城市生活垃圾“争先锋、走前列”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借鉴全国和全省垃圾分类先进典型城市的经验与做法,立足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进一步查摆问题,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夯实基础,不断提升,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坚持垃圾分类工作标准,严格对照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垃圾分类的指示要求、工作部署,着力查摆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短板与不足,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推进工作。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以社区为着力点,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生活垃圾不落地、不外露、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把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等领域,争先进位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我市环境品质。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垃圾分类队伍建设

1.健全组织领导。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指导下,成立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单位部门为成员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有专人负责,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推进机制。

2.建强垃分机构。组建专门的垃分办,负责我市垃圾分类的日常工作,并本着“创新、务实、高效、担当”的原则,建强垃分办,做到四有“有专人分工负责、有专用场所、有专业岗位职责、有专项经费保障”

3.配齐督导人员。各乡镇(街道)要加快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建设,按照1-2个分类亭安排一名垃圾分类督导员的标准配足、配齐督导员,强化垃圾分类督导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垃圾分类督导员业务水平,深入开展巡回垃圾分类专题培训,督导员通过理论讲解、模拟实操、案例纠错等方式引导居民增强投放环节准确率,保障日常工作有序推进。

4.组建志愿队伍。各乡镇(街道)、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把志愿者队伍作为当地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引导和组建群众自发组织、自愿参与的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联合社区、物业、村(组)经常性地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活动。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编制专项规划。根据《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无废”城市创建目标,要启动编制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工作,力争在2023年底前完成。

2.加快垃圾分类亭建设。按照专项规划或“设亭”标准,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亭建设,力争在2023年底前完成。适当建立一批功能齐全、方便群众的垃圾分类驿站。

3.因地制宜推进可回收网点建设。加快推进环卫收运系统与资源回收处理系统的有效衔接,提高可回收物处理效率和覆盖率,助推垃圾分类深入发展。合理规划可回收物网点,规范可回收网点建设和流动收购行为,完善可回收网络,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经营规范、生态高效的可回收网络及管理机制。

4.加快有害垃圾暂存点建设。乡镇(街道)为单位建设规范、安全的有害垃圾暂存点,一般情况下每个街道(乡镇)要建设一个能够满足当地需要的暂存点。进一步规范有害垃圾分类、收集、暂存并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5.加快大件垃圾规范化处置。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置大件垃圾、家装垃圾投放点。社区应合理规划大件垃圾、家装垃圾集中投放点,设置围挡遮蔽,保持投放点位及周边环境整洁,投放点应设置标志指示牌并公示收运企业联系方式。

6.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督促施工单位等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就地回收利用,促进回收及资源化利用;规范管理现有建筑垃圾收纳点,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措施等,推动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中优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  完善垃圾收运机制

1.优化其他垃圾收运体系。进一步规范环卫保洁工作,优化生活垃圾收运机制。一是规范垃圾收运车辆,加强规范管理从事其他垃圾收运的车辆,做到上路车辆车况良好、证照齐全、规范作业、标识准确清晰、车身干净整洁、密封性能良好,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跑、冒、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环境;二是科学配置密闭式生活垃圾分类桶、收集车辆等设施,杜绝无密闭收集设施而导致的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乱丢弃等现象;三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成立监督小组,加强对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行为监管。

2.规范完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严格按照市统一部署,本着“能收尽收、密闭运输”的原则,做到定点设置容器,定时上门收取,按照制定线路运输,年底形成较有成效、利在长久的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3.搭建可回收物收运处理体系。加强可回收网点建设,推动垃圾分拣中心建设。梳理和整合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培育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重点培育具备一定经营实力的本地企业,引入大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设连锁收购网点和流动收购点,统一收购规定内的再生资源。通过上门收集、定时定点回收、交投点回收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可回收物收运体系。

4.建立有害垃圾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要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建设规范、安全的有害垃圾存暂存点,集中存放辖区内的有害垃圾。在醒目位置张贴危险废物标识,各有害垃圾暂存点要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存放点要按照规定配备专人专管、专车专运,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台账,严格做好有害垃圾源头分类管理。各有害垃圾暂存点要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处理协议,确保把有害垃圾的回收、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方法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2年3月中旬至下旬)

1.抓学习,统一认识。各单位、乡镇(街道)要组织召开垃圾分类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上级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突出抓好本方案的学习领会,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指示要求上来,增强抓好“争先锋,走前列”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

2.抓措施,细化责任。各单位、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把目标具体化、任务职责化,做到目标清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为“争先锋、走前列”工作方案落到实处提供制度保障。

3.抓培训,强化引领。各单位、乡镇(街道)要注重搞好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各级垃圾分类骨干开展“争先锋、走前列”活动的组织力、执行力和引领力,确保活动持续、深入、广泛地开展。

(二)动员发动阶段(2022年4月上旬至11月上旬)

1.层层动员,深入发动。各单位、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形式,召开“争先锋、走前列”活动的动员大会,教育引导全市人民群众充分认清开展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进一步明确垃圾分类的任务与责任,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夯实垃圾分类的群众基础。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大力宣传“开展‘争先锋、走前列”活动内容”,达到“抬头有画面、媒体有报道、分类人人知”的效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积极组织志愿者进入街道社区,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参与“争先锋、走前列”的活动中来,变被动参与为主动作为,确保“争先锋、走前列”活动真正深入民心、落地生根,不断地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3.党建引领,党员示范。通过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号召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到“争先锋、走前列”活动中来,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垃圾分类“包家联户”活动,每个家庭、每个单元由党员包联,通过上门宣传、指导、示范等方式,带动家庭、邻居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共同推动“争先锋、走前列”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延伸。

(三)稳步推进阶段(2022年4月上旬至11月上旬)

1.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上级要求,着力查找问题不足,梳理细化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责任。

2.着力抓实整改。建立和完善问题整改机制,加强工作调度与协调,集中力量对问题清单进行综合会诊,对具体问题逐一破解、逐一销号,实现年底清零的工作目标。

3.加强工作督导。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各公共机构、乡镇(街道)开展“争先锋、走前列”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推荐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通报问题与不足,纠正工作偏差,确保“争先锋、走前列”活动有序推进。

(四)考核评估阶段

11月下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共机构、乡镇(街道)开展“争先锋,走前列”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公共机构、乡镇(街道)年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成绩,并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争先锋、走前列”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活垃圾分类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的具体举措,是严格执行《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九江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夯实九江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的具体行动,各级领导要站在讲政治、讲发展的高度,开展“争先锋、走前列”活动,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实现“活动”目标。

2.严密组织领导。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争先锋、走前列”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本方案,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制定措施、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建立推动活动开展的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有方法地推进各项工作。切实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实现活动目标。

3.强化“活动”保障。各单位、乡镇(街道)要以开展“争先锋、走前列”活动为平台,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投入,在政策制定、人员安排和经费预算等方面应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所倾斜,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专职人员担责、有专项经费保障。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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