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源:中国共青城市网 发布时间:2022-08-19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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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图文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茶山街道办事处,南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共青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局(室):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8月19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以及《九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字〔2022〕33号)文件精神,减轻学校负担,规范办学行为,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择校费等教育不规范收费问题,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教育服务体系,推进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位置,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教育收费问题,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体制,健全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待,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属性。坚持教育公益性,充分发挥政府对教育事业的主导作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培养成本。

2.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本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

3.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不规范收费问题,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开展问题调研,提出解决对策,促进教育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下旬)

1.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召开全市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职责。(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明确政策规定。进一步学习贯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价管规〔2021〕82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税〔2021〕38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赣教财字〔2018〕97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教育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全市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和方式收取赞助费、择校费、跳档费等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收取课后服务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享受减免政策。(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监局)

3.明确工作职责。教育不规范收费问题关系学生入学、教师薪酬、学校发展等多个方面,涉及教育公平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由市教育体育局牵头,建立由市纪委市监委、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审计、市监等部门参与的教育收费规范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各项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的有效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市监局)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2年8月—9月底)

1.开展成本核算。组织开展一次由财政部门牵头,发改、教育、人社、审计等部门参与的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成本核算,要按照“保运转、保安全、保发展”的基本原则,对照现行政策规定,认真全面核算学校办学成本,该保障的要保障到位,该剔除的要剔除彻底,既要确保在学校的正常运转,也要确保成本的正常合理。(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

2.强化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绩效奖金由财政全额负担,与公务员同步足额保障到位;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和学籍管理,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控制校额、班额,根据师生比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临时人员经费缺口,经市委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审核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财政统筹安排并及时拨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

3.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师资配备,从源头上化解择校热现象。继续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聘任制度,加大力度推动校长、教师轮岗交流落实落地。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市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加大乡村定向师范生培养等工作力度,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逐步实现中小学校师资配备基本均衡。积极推进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加快缩小城区、学校间教学水平差距;结合“双减”工作 推动精品课程建设,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实现区域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2年10月—11月)

针对教育收费规范管理工作中存在教育经费保障不充分,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结合实际,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完善出台一批保障政策和配套措施,从根本上系统地解决困扰教育收费工作的难点重点问题,在制度机制建设上保障教育收费工作的严格规范,确保教育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加强对教育收费规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共青城市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周金辉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胡胃东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市监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肖德法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教育收费规范管理和教育经费保障的日常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开展收费检查监督工作,强化联合督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关注、反映集中、节点关键的事项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市政府将规范教育收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

(三)严肃执纪问责。对教育乱收费问题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从2022年秋季开始,对仍违规收取赞助费、择校费、跳档费学校的主要负责同志,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开展“一案双查”,对违规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既严肃追究相关学校和人员责任,又追究教育主管监管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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