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9-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1691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
文字解读|共青城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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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根据《2022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十四五”时期全省新农村建设五大专项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是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逐步实现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亮化、环境美化等目标,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环境,为乡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农家乐等发展创造条件,促进农村产业形态优化升级。

二是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深挖红色旅游资源,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休闲产业,兼顾保留乡土味道。

三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整合已有的红色资源,在推进雨污管网、环境整治、道路维修改造等美丽乡村建设过程融入红色元素,注重将炳章故事挖掘宣传、烈士事迹展示、红色村庄改造、炳章小学继承、优秀家风家训等方面整体串入到烈士陵园周边村庄环境的改造提升,打造出具有红色传承特色红色走廊,擦亮青山红色名村名片。

三、执行标准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农民主体。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彰显特色。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逐步提升。

四、惠民利民举措

全市选取1个村(苏家垱乡青山村)作为试点村,财政共投入300万元用于建设美丽乡村试点,其中综改资金投入137万元,整合其他资金163万元(其他上级资金或本级配套资金)。

五、后续工作考虑

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建成一批村庄美、村民富、村风好、有持续自我发展能力的美丽乡村示范村为目标,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政策咨询电话:0792-434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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