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5-25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3776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
文字解读|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共青城市低空经济产业政策(试行)》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为抢抓低空经济产业风口,加快构建共青城市低空经济全产业链体系,打造全国一流的低空经济产业园。
二、主要内容
《共青城市低空经济产业政策(试行)》共四章、十条,明确了共青城市低空经济产业政策(试行)的扶持对象、基础保障、扶持政策和其他等相关事宜。
三、执行标准
扶持对象为在共青城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依法纳税、无不良信用记录,且落户共青城市低空经济产业园的企业、机构等。
四、惠民利民举措
加快构建共青城市通航市场全产业链体系,推动“低空+文旅”融合发展,打造全国知名的航空文旅小镇。
五、后续工作考虑
一是配套保障:对于落户在共青城市低空经济产业园的企业、机构和个人,提供水、电、气等生产性配套和商超、住宅、酒店等生活性配套。
二是人才支持:鼓励企业引进和培育低空经济产业各类人才,按照《关于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人才集聚高地的若干举措(试行)的通知》(九发〔2022〕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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