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
进一步促进我市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持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问:有什么政策依据呢?
答: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按照《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九江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与管理办法》(九教发[2021]43号)等相关政策制定。
问:示范幼儿园评估的对象,以及评估内容是?
答:
示范幼儿园评估的对象是全市范围内已取得办学许可的普惠性幼儿园,评估内容主要包含办园条件、园务管理、保教队伍建设、安全与卫生保健、教育与教学工作等五大块内容(详见文件附件)。
问:普惠性幼儿园是指哪些幼儿园?
答:普惠性幼儿园包含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问:示范幼儿园评估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申报示范幼儿园评估需具备如下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依法办园;
2.认真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严格遵循幼儿教育规律和身心发展特点,坚持保育与教育并重,并形成较好示范作用;
3.深入开展保教质量提升实践,坚持示范带动,有效开展结对帮扶,推动帮扶园所保教质量同步提升;
4.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达到《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 175-2016)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规定的基本要求。
问:达到多少分可以认定为示范幼儿园。
答:
评估总分值460分,评估实际得分达到 400 分以上,即可认定为符合示范幼儿园标准。
问:认定的示范幼儿园是永久性的吗?
答:
1.已认定的共青城市示范幼儿园,3年复评一次(特殊情况除外)),复评总分值510分。评估实际得分达到 450 分以上,即可认定为符合示范幼儿园标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其限期整改或撤销其“示范幼儿园”称号;“示范幼儿园”称号被取消的,三年后才可重新申报。
(1)严重违背幼教规律,“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的;
(2)有虐待、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违背师德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3)违反政策规定乱收费或存在其他管理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4)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5)其他由于幼儿园主观原因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解 读 人:张霞
咨询地点: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205办公室
咨询电话:4357311
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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