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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才新政30条>的通知》(九字〔2018〕16号)、《中共共青城市委共青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共青城市人才引进和培育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共字〔2018〕56号)和《关于印发<共青城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共才办字〔2019〕5号)精神,启动2022年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2年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报时间为:11月2日-11月16日。
二、申请对象
2022年7月5日前企业新引进在共青城工作并在共青城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以及共青城属地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不超过10年;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毕业不超过6年;
3.共青城属地高校全日制本科、大专生毕业不超过5年;
4.与我市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18年6月14日之后新引进),并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5.2022年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请人员,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等终算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
三、补助标准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3.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
4.共青城属地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大专生,分别每人每月500元、300元。
四、补助期限
2022年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以缴纳社会保险的月份计算,本次补助时长计算时间为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最低补助时长为6个月。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享受生活补助的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五、申报材料(核查原件 收复印件)
1.申请对象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对象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对象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社会保险费缴费情况: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将通过社会保险管理局和医疗保障局核查)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填写规范的《共青城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一式3份,见附件1);
5.填写规范的《共青城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花名册》(一式3份,见附件2);
6.用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六、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共青城市人社局八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联系方式:0792-4357191
附件:1.共青城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共青城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花名册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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