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3-08-2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15364 责任部门:  共青城市场监管局

相关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开展第二届共青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大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不断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引导和激励全市企业、组织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提高质量水平,持续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共青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共府发〔2023〕1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第二届共青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共青城市市长质量奖是市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获奖企业或组织每届不超过3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二、评审标准

共青城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依据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共青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

三、申报对象及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3年以上(含3年);

(二)生产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

(三)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成效,主要经济指标和社会贡献程度居市内同行业或同类型企业前茅,技术、服务和质量指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具有推广价值;

(四)近3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无重大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供方、合作伙伴、社会组织或公众对其重大有效投诉。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五)履行社会责任,在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信用和社会声誉。

(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品牌优势突出、社会美誉度高,获得省级以上名牌、驰名商标、建筑质量奖、优秀服务品牌、国家高新技术的企业(组织)可优先推荐申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性材料组成,申报表在下方下载。

1.申报表。各申报企业或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共青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推荐部门应如实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组织概述。内容要求详见 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字数不超过3千字。

3.自我评价报告。对照 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要求,从领导、战略、顾客市场、资源、测量分析、过程管理、经营结果等7个方面入手,逐条用事实和数据进行自我评价和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万字。

4.证实性材料。提供与申报内容相关的证实性材料,包括组织经营资格证书、近3年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年报、近3年获得荣誉证书等。

以上申报材料中第1、2、3项合并成册,第4项单独装订,需提供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和一份包含以上内容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五、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政府网站或主要媒体上发布评选公告。

(二)申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并推荐申报。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10月8日前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如有必要,证实性材料需提供原件以备核实。

(三)资格审查。评审办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四)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评审办组织评审组对受理申报的企业或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料评审,确定进入现场评审企业名单,对入围现场评审的企业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及综合评价,提出拟获奖企业候选名单。

(五)审定、公示。评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获奖候选名单,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示。综合社会反馈意见,确定第二届共青城市市长质量奖拟获奖名单,上报市政府审批。

(六)批准、通告。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印发表彰通报,向社会发布公告。提请市政府对获奖企业或组织进行表彰奖励,颁发奖牌、证书及奖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推广。市长质量奖是我市在质量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推广先进的管理办法和管理经验,促进企业(组织)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精心组织申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高申报的主动性和有效性,要做好申报前期的充分调研和摸底工作,充分了解拟申报市长质量奖企业的基本情况,对照申报要求,组织发动企业积极申报,并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三)严格把关材料。凡不符合申报要求、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申报数据存在严重虚报,在认定过程和公示阶段发现问题经查实的,将予以通报,取消企业申报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对申报信息及数据等做好保密工作。

(四)严明工作纪律。市长质量奖的认定工作严格按照《共青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企业自愿申请,好中择优,科学公正、公开公平,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等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共青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南湖大道28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206室

邮政编码:332020     联 系 人:洪世林

联系电话:0792-4340787,15070202752

电子邮箱:1311534052@qq.com

附件:1.共青城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2.GB/T19580-2012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3.GB/Z19579-2012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共青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赣服通
  • 赣政通
    手机版 政务微信 政策问答 无障碍 关闭